黄岛区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来源:大众网 2016-09-04 10:22:00
大众网青岛9月4日讯(记者 潘超 通讯员 袁榕 迟东军 韩丽)近日,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黄岛区检察院从全国3000多个基层检察院中脱颖而出,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成为青岛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据了解,作为全省管辖面积最大的区级检察院,该院以新思维、新境界、新作为实现了检察工作的新跨越。建立定点联系走访、靠前延伸服务和高效规范办案机制,全力护航经济发展新常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黄岛”建设,深入开展“打霸治痞”行动,批捕起诉刑事案件数占青岛市的五分之一,连续保持涉检到省、进京“零上访”;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立查案件数居全市前列,涉及工程建设、国有企业等10多个重点领域。
同时,该院先试先行,主动地把检察工作融入青西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出台了服务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保障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等多份服务意见;建成全国首家安全生产检察室和全省首家环境资源检察室;构建安全生产检察“三段式”介入监督模式,有力保障了全区安全发展;设立了全国首家派驻法院执行局检察官办公室;成立了全省首家派驻综合执法局检察室和疑难案件研讨中心;创立了经济、法律、心理“三维”涉检救助模式,成为黄岛检察的一张特色名片。
据悉,黄岛区检察院已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看守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等全国和省市级荣誉10多项。
责任编辑:孙亚楠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