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王晓彤
责任编辑:苏昱如
大众网记者 丁尊宝 青岛报道
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社会工作部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志愿者 志愿服务组织 志愿服务队伍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据了解,这次青岛西海岸新区率先出台的《行为规范》,是全省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发布后的首个区(市)级志愿服务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的制定,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为遵循,紧密结合新区实际,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行为规范》分别对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志愿服务团体)三个方面、各10条,从党建引领、遵章守纪、加强学习、仪态举止、统一标识、合法权益、信息发布、建章立制及重大活动报备等共30条进行详细规范,划定“应当”和“不得”,建立起“必须做”的正面清单和“不可为”的严禁条款,明确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的行为“操守”和职业“底线”。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社会工作部以倡议书形式,号召全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价值引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组织章程、宗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广泛凝聚社会力量,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同时,倡议社会各界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环境和支持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让志愿服务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推动新区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新区实践贡献志愿服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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