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青岛市政策性养殖险主要有三种,分别是青岛市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奶牛政策性保险、育肥猪政策性保险。记者从青岛市农业委员会了解到,青岛市自2007年开始承办能繁母猪保险,08年开始承办奶牛保险,2012年开始承办育肥猪保险。自承办以来,增强了养殖户抵御灾害的能力。
保险范围及规模
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奶牛政策性保险、育肥猪政策性保险地区包括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开发区、红岛经济区(高新区)、保税港区。
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的承保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承保条件的存栏能繁母猪。具体承保条件为:投保的能繁母猪品种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投保时已产过仔猪且畜龄在4周岁以下(不含)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以上(含30头),且规范化、封闭化管理的养殖场(户);饲养场(户)经营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按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能繁母猪必须佩戴能识别身份的保险专用标识。
奶牛政策性保险的承保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承保条件的存栏奶牛。具体承保条件为:投保奶牛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按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奶牛必须具有能识别身份的统一标识;饲养场(户)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投保时奶牛畜龄在2.5周岁(含)至7周岁(不含)之间;投保的奶牛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
育肥猪政策性保险的承保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承保条件的存栏育肥猪。具体承保条件为:育肥猪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含)以上;年出栏量500头以上(含500头)或存栏量300头以上(含300头),且规范化、封闭化管理的养殖场(户);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按免疫程序预防接种并有记录,且育肥猪必须佩戴能识别身份的标识;投保时育肥猪体重20公斤(含)以上;饲养场(户)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保险责任
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责任包括: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等重大病害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雷电、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冰雹、地震、冻灾等自然灾害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火灾、爆炸、山体滑坡、泥石流、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
奶牛政策性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电、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症、日本血吸虫病等列明原因造成保险奶牛的直接死亡。
育肥猪政策性保险责任包括: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等重大病害所引致的育肥猪直接死亡;雷电、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冰雹、地震、冻灾等自然灾害所引致的育肥猪直接死亡;火灾、爆炸、山体滑坡、泥石流、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所引致的育肥猪直接死亡。
保费标准及财政补贴
能繁母猪:保费60元/头,保险金额1000元。保费由中央补贴40%,地方财政补贴40%,投保养殖场(户)承担20%。
奶牛:保费400元/头,保险金额5000元。保费由中央补贴40%,地方财政补贴40%,投保养殖场(户)承担20%。
育肥猪:保费30元/头,保险金额500元。保费由中央补贴40%,地方财政补贴40%,投保养殖场(户)承担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