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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税局稽查局创新"开放式"审理模式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作者:夏蓉   2014-07-02 14:45:00

关键词: 开放式 审案 税收执法 纳税人权益 案件事实

  为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青岛市地税局稽查局突破稽查审案“内部审理”的传统模式,探索创新面向纳税人、面向社会的“开放式”集体审理模式,提高了稽查审案的透明度,使稽查执法更加公开、公正、公平,有效地化解和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

  一是向纳税人开放审理过程,让纳税人有更多陈述申辩权。纳税人在审理会上听取检查审理人员汇报案情、处理依据和意见后,可以当场陈述自己的意见并阐明理由,使纳税人行使权利的同时了解应尽的义务,提升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二是邀请纳税人等多方参与审理,使税收执法更公平、公正。邀请纳税人、案件涉及中介机构和主管税务局多方参与会审,对案件事实、证据、执法程序、案件定性、处罚裁量标准等发表意见,使案件审理更加透彻全面,较好地防范了执法风险。

  三是及时调解税务争议,避免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开放式”集体审理主要针对的是纳税人对检查处理意见有异议的案件、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复杂案件,税务局集体审理委员会面对面倾听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和诉求,便于快速处置和化解争议,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征纳和谐。

  夏蓉

初审编辑:祝新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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