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 > 经济新闻 > 最新播报

农民工落户城镇可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土地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3-09-06 14:20:00

关键词:

  原标题:山东:农民工落户城镇可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土地

   《意见》明确提出,现阶段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出让宅基地和依法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必须完全尊重农民工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意见》专门提出要求,要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

  9月5日,省人社厅在临沂市零工市场召开农民工恳谈会,厅长韩金峰向在座的农民工提了一个问题:“下一步,省里要求中小城市全面放开户籍迁移限制,你们愿意转成临沂市户口吗?”

  回答的声音并不一致。在沂蒙大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做月嫂的张玉玲高声说:“愿意!转成临沂户口以后,未来孩子上学直接就能在属地划片上学,不用拿着居住证去办各种手续了。”而住在临沂城郊的小伙子耿树振则表示对一纸城市户口并不太看重,他的原因主要有二:保留农村户口可以留住承包地;在农村可以生二胎。

  引导农民工有序在城镇落户,那转成市民身份的农民工,还能保留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吗?《意见》明确提出,现阶段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出让宅基地和依法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必须完全尊重农民工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意见》专门提出要求,要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研究制定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继承以及出让和流转等制度。

  对于落户城镇的农民工的生育政策问题,文件也专门作出规定:落户城镇农民工,5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祝新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