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为构建和谐市北献计出力

2017-12-20 00:0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市北区政协副主席 黄青

  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作为区(县)级基层政协组织,要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就必须加大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力度,积极拓展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思路,创新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方法,提高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质量。
  一、注重质量,把握意见建议的尺度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价值,就在于围绕中心、服务决策,让党政机关了解到不易掌握的真情实况,听到不易听到的呼声和意愿,获得难以得到的建议和批评。能否达到这样的功效,关键要看信息本身的质量。一份高质量的社情民意不仅要真实准确,更要体现其建设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能突出政协“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的特色,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促进其各项工作“更好做”、“做得更好”。为此,实际工作中要坚持质量第一、角度与尺度适度的原则,在提高社情民意信息质量上狠下功夫。一是抓知情。通过调研视察、定期通报情况、专委会议等形式,让委员了解、掌握更多的区情、政情,增强反映问题的针对性。二是抓引导。定期下发社情民意征集提纲,使委员能够立足全区工作大局,发挥自己的优势,有的放矢,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三是抓审查。收集上来的社情民意信息要经过筛选,方能上报。对于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进行核实、补充和完善,使上报的信息更完整、更可靠;对一些暂时难以解决的,反映时把握分寸、留有余地。
  二、创建载体,拓宽履职空间的广度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和谐的基础在基层、在群众。在新形势下,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关键是做好维护基层群众利益的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建立健全社会利益调节机制,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近几年来,市北区政协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把社区作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基本着眼点,开展了旨在为区委、区政府察民情、解民忧、凝民心的“委员进社区”、“我为市北发展献一计”活动,通过听取情况通报、走访居民群众、召开座谈会、现场察看等形式,反映社情民意1400多条,有的委员根据自身能力,为残疾人安置楼梯扶手、为居委会更换电脑等,赢得了居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这项活动,提高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组织化程度,拓展了履行职能的空间,增强了参政议政的实效,密切了委员与群众的关系,为委员知情出力搭建了工作平台。
  为进一步拓展工作空间,充分发挥政协界别优势,将“委员进社区”活动延伸为“委员进企业”、“委员进学校”、“委员帮扶困难居民”、“委员联系少数民族、宗教家庭”活动,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为民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创新委员履职方式,激发委员履职活力,建立反映社情民意长效机制,市北政协在19个街道建立了“政协委员联系室”,将政协工作延伸至街道社区,使政协委员与居民群众零距离接触,让委员及时了解居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把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营造氛围,提升工作定位的高度
  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方式。各级领导机关对社情民意的重视既是对政协委员参与权、监督权的充分尊重,也是保持言路通畅、营造和谐民主政治氛围的重要保证。要把知民情、顺民意、得民心作为“为政之道”、“执政之要”,加大对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支持力度,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区委重视要到位。区委要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作为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决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按照受理程序对社情民意的办理予以规范,畅通渠道,在全区营造融洽和谐的政治氛围,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政治保障。二是政府支持要到位。区政府要把政协反映的社情民意作为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来源,专题研究办理措施和解决方案,保证意见建议的落实。三是部门落实要到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办理工作的责任分解和督办落实,承办单位建立责任制负责意见建议的具体办理,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解决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和谐。
  四、制度完善,强化保障措施的力度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工作机制,是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必然结果。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围绕更好地履行职能,探索加强制度建设的新途径,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在探索中求突破,求提高。一是要边实践,边完善。制定了《关于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意见》,并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具操作性。还制定了《主席、驻会副主席秘书长联系政协委员制度》,搭建与委员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拓宽收集信息的渠道。二是要边探索,过规范。要把工作中的一些成熟的作法和经验加以总结,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协商,出台《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办法》,把反映、办理社情民意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实现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
  五、强化服务,促进成果转化的程度
  服务在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中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是联系政协委员和办理单位的桥梁和纽带,是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促进意见建议的成果转化,要着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畅通报送渠道。对于属区职能范围的社情民意信息,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按书记区长信箱或区长公开电话的受理程序办理。超出区属职能范围的,通过市政协委员以提案的形式递交市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以社情民意信息的形式报送市政协,再由市政协转有关部门办理,从而多渠道、多形式地实现信息的有效“输送”。二是加强协调督办。做到主动加强与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的沟通和联系,掌握办理工作的情况并联合对办理结果进行督查;主动督促落实,尽最大努力促成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的解决;主动收集办理结果,及时向委员通报,确保反映的意见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三是搞好办理反馈。每一件社情民意的办理结果均由区政协办公室及时向各专委会通报情况,由专委会通知委员,再由委员向居民群众反馈,改变报送信息“有去无回”的现象,使意见建议的成果得到有效转化,也使委员在履行职能中实现自身的价值,增强参政议政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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