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巡察工作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7-11-13 14:3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市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姜克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积累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验,形成了一大批内容丰富的创新成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度总结提炼巡视工作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明确政治巡视要求,特别是要求市县一级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当前,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把握精神实质,狠抓工作落实,以巡察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加强统筹谋划,体现巡察工作高度。一是在规划设计层面。制定出台《市北区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科学设定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采用“一对一”或“一托二”方式,每年开展3轮巡察,巡察单位20个左右,利用四年半的时间,对区委管理的党组织开展巡察,实现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二是在具体操作层面。根据《条例》和巡察工作需要,全面梳理现有巡察工作规范性文件,做好相关制度立改废工作,着力形成既体现中央要求又具有基层特色的制度体系。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处置机制,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在考核评价层面。一方面,把被巡察单位支持配合、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压实被巡察单位管党治党责任;另一方面,研究如何从履职尽责、纪律作风、工作规范等方面加强对巡察组、巡察干部的综合考核评定,督促责任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拓宽巡察工作广度。一是抓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相结合。聚焦“三大问题”的同时,针对巡察对象、行业领域、部门职能等特点,查找被巡察单位问题多发点和廉政风险点。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责职能、承担上级和区委部署的重点工作,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职不力等问题,从业务问题中揭露纪律和规矩问题,体现政治巡察要求。二是抓显性问题和隐性问题相结合。紧盯重点和关键,注重从表面现象中深入查找深层次问题,从群众呼声、意见和信访中查找隐性问题,见微知著、求根探底,着力发现“雁过拔毛”、“小官贪腐”以及侵占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三是抓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建立问题反馈整改台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做到依规建账、及时对账、回头查账、逐个销账,确保整改到位。参照巡视工作要求,注重归纳提炼,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引导被巡察单位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发挥巡察工作治本效果。
  三、完善方式方法,提高巡察工作准度。一是开展专项巡察。坚持常专结合、以专为主,积极对标巡视工作,围绕上级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项目建设以及扶贫资金、环境整治等重要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视,充分发挥专项巡察灵活机动、短平快优势,提升巡察工作质量。二是固化工作流程。修订巡察工作规程,在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督促整改等各环节流程进行规范。建立联动跟进机制,从巡察启动,到收集线索,再到问题了解、移交、查办,区纪委指定相应纪检监察室参与跟进,开展业务指导,发挥前哨和先行作用。三是强化跟踪督办。建立问题线索督办机制,加强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保持巡察与执纪审查无缝对接,确保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到位、处理到位。
  四、狠抓队伍建设,增强巡察工作深度。一是人才储备专业化。建立巡察人才库专业资格准入标准,扩充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和人事变动不定期进行补充、更新,为巡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二是教育培训常态化。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巡察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规党纪,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加强业务培训,坚持以考促学,拓宽工作思路,提高能力水平。三是管理监督规范化。把严明党的纪律贯穿巡察工作各个环节,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引导巡察干部严守廉洁纪律、保密纪律,严禁跑风漏气、以巡谋私,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中共青岛市市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姜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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