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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青岛6月14日讯(记者 刘秋怡 见习记者 张源)经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检查发现,青岛滨青皮革有限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在没有真实业务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形式,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合计金额为100万元,税额为17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公司构成虚开发票行为,法院已判处罚金十二万元。该案件达到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标准,已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同时,根据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有关事项的要求,将案件信息推送至联合惩戒成员单位,在多个领域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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