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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青岛10月20日讯 近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查处了青岛长德实船舶有限公司偷税一案。
根据工作安排,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在对青岛长德实船舶有限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12年9月至2013年11月期间,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形式,取得其他单位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金额1156075元,抵扣进项税额196532.74元。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定性为偷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调减留抵税额后,应补缴增值税193626.76元,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李沧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处以罚金,所以不再进行行政处罚。相关款项已执行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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