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国税局、地税局三措并举深入落实合作规范3.0版
来源:大众网 2016-09-23 10:47:00
大众网青岛9月23日讯 近期,总局下发了国地税合作3.0版,新增了七项合作事项,修订完善了十三项合作事项,并对每项合作事项提出了具体的落实标准。为抓好对合作规范3.0版的推进落实,胶南市国税局与地税局,立即进行对接沟通,以国家税务总局新版合作规范为指导,抢抓改革创新时机,转变税务部门职能,切实发挥各自优势,务求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多领域进行全面合作,大力推动税收工作的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构建“协力推进、协同共治、协作共赢”的国地税合作新格局。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凝聚起全面推进新版合作规范的共识
新版合作规范下发后,胶南市国税局与地税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的整体构架下,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营改增以后税收管理服务当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对接联系,共同谋划落实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双方联系会议制度和日常工作沟通交流机制,制定了《胶南市国家税务局胶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的意见》,修订完善了《国地税合作事项分类落实配档表》,对每个合作事项,不仅进一步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逐项制定具体落实的方案,倒排时间表、明确路线图、拟定任务书,确保全部国地税合作事项按要求的落实时限和标准全面落实到位。另外,两局还通过召开推进合作规范3.0版联席会议和持续开展“国地合作?征纳共赢”合作文化理念建设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对深化国地税合作、深入落实合作规范3.0版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为在更高层面、更深层次全面推进国地税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狠抓落实求实效,确保每个国地税合作项目落实到位
为抓好对总局3.0版确定的51项合作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别是近期重点抓好新增的7项、修订完善的13项合作事项的落实,胶南市国地税局进一步强化了抓落实工作机制,一是对新增和修订国地税合作项目实行“责任部门牵头负责制”,强化项目责任部门在牵头对接和组织策划上的主动性,第一时间开展国地税责任部门相互对接,协商研究部署具体的落实措施,进一步创新工作思维和方法手段,确保合作项目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地落实到位。二是对新增和修订国地税合作项目实行“合作事项定期汇报制”,合作事项在实施期间,各牵头部门要定期向国地税合作领导小组报告合作项目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深化此项具体工作的建议,进一步促进合作事项的深入开展。三是对新增和修订国地税合作项目实行“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合作事项实施方案的节点安排,对事项的阶段性进展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切实督促好每个合作事项的开展落实,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合作成效。
三、对照总局落实标准,开展全部合作项目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确保高标准落实每项合作事项
总局在合作规范3.0版中,对全部51项合作事项都明确了“落实标准”。为确保每项合作事项都能达到总局确定的落实标准,胶南国地税局启动了合作事项“回头看”活动,要求各牵头部门和落实单位,认真对照新修订的《配档表》中的工作分工,严格按照总局印发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中每项合作事项的具体“落实标准”,逐项开展自查,对达不到落实标准的,立即启动整改程序,抓紧时间进行整改,自查和整改情况须经分管局领导审阅并签字后,转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留档备查,有力地推动了全部合作事项高标准落实。
责任编辑:潘文强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