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关爱老年人精神生活 防止其合法权益受侵害

2020-05-11 14:12:00 来源: 城阳区司法局 作者:

  当下,许多不法分子瞄上老年人这个群体,利用老年人法律意识弱、辨别力不强等特点,通过虚假宣传、甚至是诈骗等方式诱导老年人进行不合理消费,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本期“以案释法”要和大家分享关于青岛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的案例。

  【基本案情】

  2017年,市场监管部门在城阳区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爱福家”(以下简称当事人)现场检查时,某公司的现场工作人员开始夸夸其谈地向检查人员描述其公司巨大的实力以及为老年人提供的全面的服务,并宣称:“杭州满城芳某有限公司…是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批准设置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本公司与亦文网合作艺术家李某某长期合作” 、“本集团还推出“颐众商城””、“本集团通过与某某宁、某某东等电商平台合作,让老年人足不出户满足购物需求”……

  一番介绍下来,该公司听起来仿佛实力强大。但检查人员觉察到:该公司极有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经过检查人员初步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此立案调查,调查结果不出检查人员所料,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市场监管部门于2018年3月22日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已进入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裁判结果】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内容的广告,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对当事人罚款80万元。

  【以案释法】

  经调查:当事人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经营场所悬挂的门头载有“爱福家”字样、进出场所的玻璃门上标有“爱福家—领先的居家服务管家的内容”、前台接待处突出标有“爱福家 正阳中路服务中心”、在经营场所内悬挂(张贴)以下标牌(牌匾):载有“爱福家--领先的居家服务管家”、“曹某某”、“项目简介”等内容;标牌(牌匾);载有“满城芳—领先的养生服务社区” “满城芳南京基地” “满城芳杭州基地”“满城芳青岛基地”等内容;标牌(牌匾);载有“捷达 领先的智能化客户服务平台”“爱福家”“颐众商城”“亦文网”等内容;标牌(牌匾);载有“颐众商城 领先的居家商品购物平台”等内容。

  自2017年6月至12月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发现其使用宣传材料宣传推广“颐众商城网上购物平台”、亦文网、“文化艺术品投资服务平台”、爱福家“居家服务管家”、颐彩社区“养生社区服务平台”等业务。

  如果不加辨别,许多人会轻易被蒙蔽,更不用说是法律知识淡薄的老年人,市场监管部门经过对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内容通过联系其他地市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后发现以上宣传均与事实不符;其所宣称的多家大型公司经查证不存在,“亦文网合作艺术家李某某”等宣传内容经查证也是子虚乌有。

  【案件小贴士】

  此案例中,因为当事人的行为可能涉及几种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本案中联合相关部门,做出了联合执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的典范:

  执法单位根据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及模式,认为该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并对存在的金融安全风险进行提前研判,鉴于执法单位已履行完法定职能,为进一步化解风险,避免群众利益受损,又及时向城阳区处非办、城阳区政府提出多部门参与、提前介入的处置建议。城阳区政府有关领导当即主持召开多部门参加的关于“爱福家”风险问题的研判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议多部门联动,采取必要措施,以高压态势予以严厉打击,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018年5月份,“爱福家”公司非法集资情况全国多地爆发,而城阳区由于提前处置防范得力,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避免民众的财产损失。

  本案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有一定的启示:“爱福家”一类的公司之所以瞄准老年人群体作为虚假宣传、非法集资对象,大多基于老年人接触信息面相对较窄、对最新的骗局缺乏了解等原因,如果家庭和社会对老年人关爱不够,骗子们更容易乘虚而入。对此,每一位公民都应加强对老年人精神生活的关注、注重对父母的精神赡养,社区工作也应对聚集老年人进行的各项消费宣传活动给予密切关注,以便于及早发现问题,防止老年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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