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刑民衔接暨生态环境修复联动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青岛中院举行

2022-08-24 10:25: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祥家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侯祥家 见习记者 高志垒 通讯员 何文婕 时满鑫 青岛报道

  8月23日下午,青岛市生态环境损害刑民衔接暨生态环境修复联动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八个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损害刑事、民事公益诉讼衔接及生态环境修复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金国出席并讲话,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致辞。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刑事、民事公益诉讼衔接及生态环境修复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是落实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青岛市人大代表杨冰提出的“关于健全审判机制和生态环境修复多元共治制度扎实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

  《意见》共七部分三十三条,对生态环境损害信息互通与共享、生态环境判前修复和修复保证金缴纳、生态环境损害“先民后刑”“刑民并行”的诉讼衔接、“生态环境修复”判项的协助执行和监管验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细化和明确。意见提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按照工作职能,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法律监督与司法审判衔接和配合,督促生态环境侵权人主动及时履行修复责任,推动生态环境损害得到切实修复。

  陈金国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健全生态环境修复制度的建议作为今年重点督办建议之一,旨在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支持和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强协作,更加扎实地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青岛中院和各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青岛中院充分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各单位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确保联动机制顺利建立,在这项工作中,充分体现了代表建议“提出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意见》从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司法审判各环节形成跨部门广泛协作合力,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协作配合,保证《意见》落地落实,确保联动机制高效运转,不断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工作合力,在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工作方面努力创造叫得响、立得住、拿得出的青岛经验。要认真总结办理代表建议的经验,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再接再厉办理好其他代表建议,要注重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落实好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人大将始终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努力发挥好人大工作的职能作用和独特优势,支持、协助各部门开展好工作。各单位要积极接受人大监督,把握人大监督的有利时机,借助人大渠道积极反映困难,借助人大力量打通难点堵点,借助人大优势形成合力推进工作。

  张正智表示,青岛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全市法院将以落实《意见》为契机,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及重点案件办理情况,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努力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水平。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信息共享、工作衔接、业务沟通、普法宣传等联动配合,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环境资源审判“青岛模式”。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宣判、法官普法及微博微信、短视频普法等方式,主动向全社会通报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2019年以来,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4804件,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土地复垦等多种生态修复方式,全面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先后联合签署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征收使用、公益诉讼适用劳务代偿、走私废物罪量刑意见等操作性文件,积极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杨钊贤,市海洋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殷世逸,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 薇,市公安局二级巡视员任福荣,市水务管理局正局级领导干部刘高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磊,市园林和林业局副局长丛锦松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强化联动协作、推动生态环境修复进行交流发言。青岛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孙志远主持仪式。青岛市人大代表杨冰进行现场点评,对工作机制给予肯定,对今后工作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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