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2021-11-24 14:04:03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唐嘉宝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唐嘉宝 通讯员 白树文 青岛报道

  夫妻上演双簧,倒卖信息赚差价,侵害众多公民权益,公益诉讼来追偿。11月23日,由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青岛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2018年11月,吴某某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开了一家未正式注册的公司,从事网络授课、股民交流等业务。在公司筹备期间,吴某某的丈夫找来了曾经的下属董某某来帮着开设公司,并负责一些管理日常工作。为拓展客户源,吴某某就指使董某某从网上寻找出售股民信息资源的卖家,从这些卖家手里购买股民信息的资源,买回来资源之后由员工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尝试加上客户的微信,把客户的微信拉进公司的微信群里再进行推销。

  董某某通过多方搜索找到了一个微信号叫做“网络爬虫大数据”的可靠卖家,多次从其手中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至少8000条。谁知董某某还多了个心眼,增加了每条信息的报价,从中赚取了约1400余元的差价。

  2019年3月,董某某被安排负责日常工作,吴某某准备自己联系卖家。董某某怎么能让这么好的生意落入别人的口袋,他玩起了左右手互搏的游戏。他先是通过网络搜索找到另一个可靠的QQ用户,然后用妻子王某某的QQ号添加卖家,并让妻子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付款,以每条0.15元从对方手中购买了30000条股民个人信息,因为量大,卖家还同时附送了7002条股民个人信息。

  信息到手了,怎么才能倒卖出去呢。董某某就让妻子冒充原来那个可靠的大卖家“网络爬虫大数据”,直接跟吴某某联系,向吴某某开价:股民个人信息每条0.55元,一共三万条,一次成交的话,再多送你7002条股民个人信息。吴某某爽快地就答应了,董、王夫妻二人从中获利12000元人民币。

  夫妻二人本以为“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却不想被公安机关掌握了线索,2019年8月27日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立案侦查,8月30日,夫妻二人来到派出所接受传唤,10月14日吴某某被抓获。今年7月21日,黄岛区检察院对三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8月5日,被告人董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王某某、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三人同时被并处罚金,没收非法所得。

  三人受到了应有的刑罚,但那些被他们买卖信息的人的权益又该怎样维护呢?公安机关曾经对照董某某买卖的三万余条信息,查访到了数位青岛本地股民,他们都表示自己经常不胜其扰。

  可见三人的行为导致众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产生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后果。虽然侵权行为发生在2018年和2019年,但损害持续到民法典实施以后,应当适用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属于民事公益诉讼管辖范围。因此,黄岛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给公益诉讼部门,经过初步审查,线索被报送至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经审查,青岛市检察院认为吴某某未经他人同意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用于违法经营,董某某、王某某未经他人同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获利,上述行为已侵害不特定多数个人信息权益,导致众多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董、王二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共获利12000元,应当按照其非法获利的金额承担共同侵权连带民事赔偿责任。三人还应当停止对公民隐私权的继续侵害,采取有效措施永久删除其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公开赔礼道歉提高警示教育意义。

  法院庭审后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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