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首家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举行揭牌仪式

2021-04-15 18:36:11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唐嘉宝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唐嘉宝 通讯员 白树文 青岛报道

  4月12日,青岛市首个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在即墨区检察院揭牌成立。青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光出席活动并讲话。即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瑛等参加揭牌仪式。此次揭牌标志着青岛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进入一个全新阶段。

  据了解,根据最高检《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报最高检备案同意,山东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通知精神,经省院批准,青岛地区在青岛市检察院、黄岛区检察院、即墨区检察院开展该项试点工作。

  据介绍,2020年青岛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知识产权类案件21件32人,批准逮捕7件9人,不批准逮捕14件23人,涉案金额62万元;受理审查起诉64件142人,提起公诉47件95人,不起诉9件24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提升。然而一直以来,在检察系统内部,知识产权案件监督职能权属分由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不同部门行使,致使相关知识产权案件保护手段、水平不一致。为此,青岛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试点工作,全面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通过集中统一履职,更加有效地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的监督,从而更加有效推动形成激发社会创新活力的全链条保障体系。

  根据试点安排,开展试点的单位将研究本区域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规划部署;办理本院管辖范围内涉嫌罪名为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罪中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以及审判监督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补充侦查以及执行监督;办理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执行监督和审判违法监督案件;开展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监督。

  各试点单位将以案件办理为重心,逐步理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职能,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知识产权行政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用好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数据共享平台,强化对行政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工作。强化对违法犯罪线索反向移送,建立完善不捕不诉案件后续衔接,形成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打击闭环。强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裁判的监督,畅通诉讼监督渠道。深化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运用类案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工作通报等方式提升整体监督效果。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健全,探索在知识产权检察领域适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全面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同时,积极引导相关权利人通过民事诉讼维护其合法利益。积极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行政诉讼可以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规定精神,促进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一揽子解决。

  青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光介绍到,下一步,试点单位将进一步拓展综合保护职能,强化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积极探索实现刑事、民事、行政不同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建立联合办案机制,会签文件,增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对于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充分运用公开听证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行业代表等社会力量参加,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结合办理的案件,深入分析发案原因和制度、管理漏洞,积极向企业提出检察建议,广泛开展新闻发布会、庭审观摩、发布典型案例等活动,助力企业提高对核心技术、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的管理保护意识,促进建章立制、人员培训、内部管理,有效防控重大法律风险,增强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

  揭牌期间,山东大学、即墨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交流发言,六个部门现场会签《关于加强青岛市即墨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部门执法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山东大学法学院与即墨区检察院共同成立“山东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基地”,推动和加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设计和研究指导。会上,邀请有关企业负责人就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理念、方式方法等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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