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用劳务代偿履行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案件以“普法宣讲+送达传单”开启执行程序

2021-03-13 11:00:15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唐嘉宝 侯祥家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唐嘉宝 侯祥家 通讯员 刘迪 张恬 青岛报道

  “由于当时法律意识淡薄,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希望业界同仁能以我为戒,自觉依法依规经营,拒绝售卖野生动物菜品。”3月12日,检察公益诉讼野生动物保护专题普法活动暨适用劳务代偿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惩罚性案件执行程序启动仪式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面对前来参加活动的酒店及餐饮企业负责人,涉案单位代表、崂山区某酒店经理吴某某公开做了表态发言。

  据了解,今年1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崂山区某酒店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赔偿因其破坏生态行为而造成的野生动物损失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并同时承担惩罚性赔偿。其中部分惩罚性赔偿要求被告以提供生态环境公益劳动的代偿方式来承担。该案系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适用劳务代偿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3月12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崂山区司法局和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专题普法活动,标志着该案进入执行阶段,违法行为人的劳务代偿工作正式开启。崂山区内的35家酒店、餐饮企业的负责人到场参加。崂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臧雪梅主持了此次活动,青岛中级法院环资庭副庭长尤志春、青岛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李文庆、崂山区司法局局长矫双庆、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维让参加了此次活动。

  期间,法官、检察官、市场监管人员和司法局聘请的律师结合发生在崂山区的真实案例,向大家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对“野味生意”进行了风险警示。宣讲内容涵盖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餐饮行业常见法律问题、违法行为成本、检察公益诉讼等多个方面,引导餐饮行业自觉抵制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合法合规经营。

  宣讲结束后,违法行为人在有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向崂山区5家餐饮企业实地送达了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单,首次履行了部分惩罚性赔偿中的劳务代偿法律责任。依据方案,其还将继续向崂山区辖区范围内120家餐饮业商户发放宣传单,广泛宣传禁食野生动物主题,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崂山区司法局将会同检察机关,分别对劳务代偿的开展情况进行记录、反馈和监督。劳务代偿结束后,市中级法院将在结合各方评价意见和监督意见的基础上,做出是否终结劳务代偿的决定。

  青岛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李文庆介绍,市检察院以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契机,不断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和民间公益组织的沟通协作,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替代性劳务赔偿机制建设,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及保障措施。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遏制不法行为与预防警示教育的双重作用,督促同类案件被告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预防同类型损害发生,深化完善“青岛经验”,努力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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