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治建设“十四五”: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

2021-03-06 14:31: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祥家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侯祥家 青岛报道

  3月5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青岛市司法局从法治青岛、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三大领域,发布了我市“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领域的重点目标和举措。

  为贯彻落实中央法治建设领域相关规划部署,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青岛市法治建设领域的重点目标和举措,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市司法局组织起草了《法治青岛建设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青岛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和《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三个规划稿。目前,三个规划稿已征求各区(市)、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的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提请审议。

  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

  《法治青岛建设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由十一个部分组成。主要提出了法治青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原则。《规划》提出,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规划》提出,要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切实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以良法促善治。《规划》提出,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突出地方区位优势,加大创制性立法力度,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城市。《规划》提出,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青岛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规划》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全民普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规划》提出,制定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有效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全体公民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推进高效青岛建设,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规划》提出,围绕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打造“三化三型”政府。加快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塑造高效青岛制度新优势。构建法治化城市治理体系,建设平安青岛。《规划》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共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打造符合发展规律、彰显时代特征、富有市域特色的青岛社会治理模式,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建立法治监督体系,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规划》提出,建设法治青岛,必须抓紧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权力行使,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建立法治保障体系,夯实法治青岛建设基础。《规划》提出,要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装备、经费等保障,为法治青岛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规划》提出,坚持党对法治青岛建设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青岛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健全党全面领导法治青岛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凝聚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的强大合力

  《青岛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纲要》)共由七部分组成。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纲要》提出,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自觉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着力抓好民法典以及疫情防控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纲要》提出,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适应改革发展和民生需要,重点做好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疫情防控、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建立健全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组织完善多层次多领域社会规范。加强权利保护。《纲要》提出,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规范执法行为,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促进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不断提高。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纲要》提出,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引导和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推进社会治理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坚持党对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领导,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的发展。完善平安青岛建设协调机制、责任分担机制,健全平安青岛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等。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纲要》提出,要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和惩戒机制,推动网络诚信制度化建设。坚决依法打击谣言、淫秽、暴力、迷信、邪教等有害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蔓延。

  加快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纲要》)共由十个部分组成。《纲要》提出,围绕“加快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十四五”期间将健全完善八个体系。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纲要》提出,2023年前编制完善各级政府权责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清单、行政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等,按年度动态发布,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纲要》提出,围绕抓紧制定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各领域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纲要》提出,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纲要》提出,要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金融欺诈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纲要》提出,要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相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纲要》提出,要完善各级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畅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渠道,建立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调衔接的裁决机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履行生效裁判等。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纲要》提出,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2025年前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纲要》提出,坚持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推进政务数据共享。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纲要》还提出,要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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