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 青岛将对七类农业废弃物进行规范管理

2020-10-26 18:40:37 来源: 大众报业·海报新闻 作者: 侯祥家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侯祥家 实习生 孙雯琪 青岛报道

  10月26日,记者从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近期,青岛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市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暂行办法》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悉,《暂行办法》将现行有关农业废弃物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整合,细化落实措施,突出可操作性;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利用中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坚持疏堵结合,充分考虑青岛市农村种植业和畜牧业生产现状,突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足因地制宜的思路,着力完善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和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农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七类农业废弃物规范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应收尽收

  记者了解到, 《暂行办法》在总结我市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农药包装物废弃物处置、利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农业农村部有关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要求,以及蔬菜尾菜的现状,创新性地将农药包装废弃物、肥料包装废弃物、废旧农用薄膜、病死畜禽、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蔬菜尾菜等七类农业废弃物一并进行规范管理,属全国首创。

  《暂行办法》明确将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与利用工作纳入农业发展、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按照事权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资金,为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与利用提供支持保障。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规定,明确政府可以优先采购利用农业废弃物生产的再生产品,促进终端产品的利用。对于积存在田间地头、回收主体不明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在总结原有工作方式的基础上,规定由政府委托回收服务机构负责回收,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应收尽收。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据了解,《暂行办法》总结本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的经验,规定区(市)统筹农药包装废弃物、肥料包装废弃物、废旧农用薄膜回收网点布局,建立网格化回收体系。进一步明确农药、 肥料和农用薄膜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回收责任,建立农用薄膜使用台账、回收台账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明确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为解决蔬菜尾菜储运不畅等问题,遵循因地制宜的思路,加强蔬菜尾菜的回收、处置,引导蔬莱种植基地、农业园区等配套建设堆肥设施生产有机肥,实现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的管控,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支持对农作物秸秆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鼓励和支持对畜禽粪污进行综合利用,推动农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加强违法行为处罚,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据悉,《暂行办法》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对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处罚,全面规范农业废弃物管理。加强农业废弃物管理是预防控制农业废弃物污染、保障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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