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建法治李沧!李沧法院在南岭社区公开审理民事纠纷

2017-12-29 16:0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曲顺 艺欣 张清皓

  大众网青岛12月29日讯记者 曲顺 见习记者 徐艺欣 通讯员 张清皓)近日,青岛市李沧区法院在李沧区湘潭路街道南岭社区开庭审理一起因农村房屋产权引发纠纷的案件,南岭社区居民20余人旁听了庭审。

  社区公开开庭现场

  该案原告刘某与被告小刘系父子关系。1991年7月,原告刘某与前妻侯某诉讼离婚,并对位于原南岭村330号的房屋进行了分割,该房屋院落从中建墙一分为二,原告刘某与前妻侯某各居其中一处。2002年12月,原、被告双方签署了一份“房屋产权转让证明”,该证明内容显示原告刘某将当年分家时自己所住的一半房屋的产权转让给被告小刘。2017年9月,原告诉至李沧法院,主张该份“房屋产权转让证明”实际是被告小刘逼迫下出具的赠与协议,并非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协议。而被告小刘则主张这是一份当年双方自愿达成的产权转让协议,且已实际履行,不是赠与协议,不应撤销。

  法官向南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为更好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社区,更好地发挥司法的教育与指引作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李沧法院选择在南岭社区服务中心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开庭前,主审法官多次前往南岭社区实地查看涉案房屋,走访社区居民了解社区情况,并积极联络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协调落实开庭场所、张贴开庭公告;庭审中,法庭着重围绕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组织进行了细致周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力求还原案件事实真相;庭审结束后,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的亲情关系,为更好化解当事人利益纠纷,修复两父子情感裂痕,合议庭没有径行宣判,而是由主审法官明法析理耐心为原、被告做调解工作,因双方矛盾由来已久,该案现仍在庭外调解中。

  此次庭审活动是李沧法院全力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的现实举措,是积极响应李沧区委“打造宜业宜居宜身宜心的创新型花园式中心城区”号召推出的为民实招。

  此次庭审活动不仅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服务的优质便捷,也让旁听群众在家门口聆听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在社区干部、群众中反响强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大家纷纷表示庭审让法治阳光照进了老百姓的心里,今后会更加珍惜李沧难得的法治环境,共同为建设法治李沧贡献力量!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