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身份信息 胶州法院开出“罚单”!

2017-10-17 16:5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溪 曲顺 刘丰文 陈晗

  大众网青岛10月17日讯记者 张溪 曲顺 通讯员 刘丰文 陈晗)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是当事人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但是有些当事人却将此不当回事儿,任性提供虚假身份信息,而任性的后果就是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胶州法院对一起公民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诉讼案件开出了5000元的“罚单”。

  针对当事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现象,近日胶州法院开出首张罚单,被罚款的是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被告王某。该起案件中,原告尤某以王某拖欠加工费为由向胶州法院提起诉讼。

  王某应诉后,在庭审调解时,法院明确告知王某提供身份证证明真实身份信息,但王某称自己的身份证正在办理其他业务,随口谎报了身份信息。之后法院多次通知王某提供身份证件,但王某都以各种理由拖延,办案法官敏锐的察觉事有蹊跷,于是到公安机关进行查证,果然发现王某提供的出生年月日与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均是假的。法院认为王某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其行为严重扰乱司法程序,导致法律文书无法执行,故对王某处以罚款5000元的民事制裁。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供虚假身份信息,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引起诉讼程序受阻、影响法律文书效力、导致执行不力等情况发生,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最终导致使自己身陷行政处罚、民事处罚甚至刑事处罚的多重困境。在诉讼过程中提供虚假身份信息,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其中的利害关系应引起当事人的重视,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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