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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在刑事审判中进一步保障律师权利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7-06-16 18:18:00

关键词: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理论和实务问题;刑事审判;律师诉讼权利

  大众网青岛6月16日讯记者 张溪)6月9日至1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牛传勇在参加“司法改革中的理论和实务问题”座谈会时现场办公,解决了青岛市律协副会长刘均提出的律师进看守所、法庭难和个别法院对律师安检等多个问题。

  经市中院副院长田小勇签发下文,16日上午,市中院召开会议,加强在刑事审判中对律师诉讼权利的保障,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证的积极作用,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要求各级法院和市中院刑一庭、二庭,对依法出庭或阅卷、与法官交流等履行职务的律师,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后,不再安检;全面保障律师阅卷权,公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凡是拟在法庭作为证据出示的,包括视听资料,应允许律师依法查阅、摘抄、复制;并且开庭前及早让辩护人、当事人进入法庭候审,避免在外站立等待。

  此次市中院提出在刑事审判中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体现了诉辩平等,解决了律师的实际困难。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曲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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