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位一体"少年综合审判工作机制

2016-08-11 11:2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郭欣 张溪

  大众网青岛8月8日讯记者 郭欣 张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各级党、政府及社会各届不懈努力的方向。李沧法院坚持少年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审判理念,成立少年综合审判庭,探索建立了“五位一体”式的少年综合审判工作机制,以家庭为工作载体,联合社会各界力量,解决重点、弱势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对问题家庭实行监护干预。

  据了解,2014年8月正式启动“启明星家庭成长计划”以来,李沧法院已跟踪改善问题家庭32个,帮扶重点青少年48人。李沧法院的经验做法,上级法院、省市区共青团组织给予了积极评价。李沧法院也被确定为12355青少年维权基地。

  建立涉少案件心理测评干预制度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启动“启明星家庭成长计划”后,李沧法院开辟专门场所,设立了心理测评室和心理咨询室,配置了心理测评机、心理放松椅及心理沙盘治疗设备;配备专门圆桌式审判法庭,并在少年审判法庭增设了“心理咨询师旁听席”;与青岛大学心理学院合作,扎实推进“家庭成长伙伴”队伍建设。首批从街道、教育机构等社会各界聘请的18名“家庭成长伙伴”中,有心理咨询师8名,其中包括心理督导师2名、婚姻家庭咨询师2名、沙盘游戏治疗师5名。 “家庭成长伙伴”实行每周三日的轮流值班制度,为案件当事人提供志愿服务。

  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肖立田介绍,在一起被害人(原告)为未成年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原告紧张、躯体不适5个月,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经与该未成年人及其母亲交谈,心理咨询师发现原告的系列心理问题与其母亲不当的教育方式、不良的家庭环境有重大关系,决定将原告及其母亲列为共同咨询对象,利用周日时间进行心理干预、行为矫正,实行面对面的家庭治疗。经过多次的“彩虹牌”、“沙盘”等方式治疗,原告及其母亲的情绪得到缓和,原告母亲也认识到自己教育子女方式中存在的问题,鼓励孩子勇敢面对现实、重新开始生活。现在,原告母亲对孩子成长充满信心,原告也已经开始正常的生活学习。

  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李沧法院对未成年人实施全过程心理干预。在立案送达阶段,“家庭成长伙伴”对每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开展社会调查,并对未成年被告人或被害人进行心理测评,筛选出问题家庭或有心理问题的未成年人。安排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相关案件合议庭,共同参与案件审判工作。在案件庭审阶段,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安排心理咨询师参与庭审旁听。案件宣判后,根据调查情况及庭审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治,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早日走出心理阴影。

  李沧法院还注重未成年人全方位感化教育。对于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抚养费等家事案件,“家庭成长伙伴”参与庭前调解,对当事人进行亲情感化教育,并通过科技法庭适时播放亲情感化教育“微电影”,促使父母更多地从孩子角度来考虑婚姻家庭问题,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在近期受理的46件家事案件中,通过庭前播放亲情感化“微电影”并适时调解的方法,实现调解撤诉15件,达成调解协议12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调解结束后,对有心理干预求助愿望的当事人父母或其子女,李沧法院会安排进行心理咨询或沙盘游戏治疗,必要时安排长期跟踪治疗,确保相关问题的解决效果。

  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在其他案件的审理中也取得了良好审判效果。比如,根据心理沙盘治疗对象不同,还做夫妻沙盘、亲子沙盘、团体沙盘等。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女当事人离婚后多次起诉要求前夫增加抚养费。接受沙盘治疗后,女当事人才意识到,她多次起诉前夫的深层次问题因为自己放不下与前夫感情。通过心理咨询治疗,她最终决定主动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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