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频道 > 以图说法

青岛中院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郭欣 曲顺   2016-05-12 21:54:00

关键词: 青岛中院;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庭长;副庭长

宪法宣誓仪式现场

  大众网青岛5月12日讯记者 郭欣 曲顺 通讯员 孙长虹 王亚男)“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5月12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庄严的国歌奏响,经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庭长、副庭长和青岛中院新任命的机关工作人员33人面向国旗,举起右手庄严宣誓。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这次是青岛中院根据《决定》第一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旨在通过宣誓仪式,使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强化宪法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做宪法的忠实信仰者、实践者和捍卫者,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金红蕾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