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200元购买的游戏账号被“申诉找回”,买家起诉获支持

2023-04-03 08:42:5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唐嘉宝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侯祥家 见习记者 王晓雪 通讯员 张杰 青岛报道

  花1200元购买的游戏账号,还没等到痛痛快快玩上几天,便无法正常登陆了,卖家也耍赖玩起了失踪,法院能管吗?近日,平度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游戏账号交易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王某和龚某因网络游戏相识,两人于2022年7月30日通过某平台签订了游戏账号转让协议,约定原告王某以1200元的价格购买被告龚某游戏账号的完全使用权。当日,王某将购买该游戏账号的款项转账给龚某支付宝账户,龚某向王某交付该游戏账户。

  仅3天后,王某突然发现该游戏账号无法正常登陆,经咨询客服,发现系龚某通过平台申诉的方式将该游戏账号收回。王某多次联系龚某,龚某均不加理睬。一气之下,王某诉至平度法院,要求被告龚某返还已支付款项1200元并承担违约责任。

  平度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关于游戏账号的交易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双方签订的《账号及关联权利使用权转让合同》第四条第4款明确约定:“甲方在交付乙方转让标的物后,不得采取任何方式索回该账号(包括合法申诉),否则视为违约。”本案被告将账号交付给原告后,又通过申诉方式将账号找回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其已支付款项的请求于法有据,并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最终,平度法院判决被告龚某支付原告王某合同款人民币1200元及违约金360元。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法官介绍:游戏账号是一种虚拟财产,游戏玩家投入了一定的上网时间、脑力劳动,甚至花钱请人代练,具有价值性;游戏装备、人物、道具等都是通过真实货币购买游戏点卡等方式取得,也可以在游戏玩家之间进行出售,实现虚拟财产与现金的交易,因此虚拟财产本质上与传统财产并无区别,法律提供平等的保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当民事主体的数据、网络虚拟财产遭受到非法侵犯时,法律提供平等的保护。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唐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