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手眼通天 一“大忽悠”被判十二年

2021-05-27 09:41:02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唐嘉宝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唐嘉宝 青岛报道

  有这么一个手眼通天、神通广大的人,想让孩子上名校?找他;想买心仪的房子?找他;想承包大工程?找他;想从看守所“捞人”?找他……这样的人,是不是特想认识?岂不知,一不小心就落入了骗子的陷阱。你以为的无所不能、神通广大,实际上是江湖大骗。近日,市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戴某犯诈骗罪、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一案一审宣判,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据了解,2014年,被害人刘某认识了住同一小区的戴某。戴某称自己经营红酒生意,出身显赫,曾是军队重要领导的司机,人脉广泛。刘某信以为真,认为其“门路广”“关系硬”。2015年9月,戴某谎称可以帮助刘某拿下某工程项目,以需要"打点"为由向刘某先后索要27万元及昂贵的香烟、茶叶;2016年4月,刘某发现该工程已由其他公司入驻,赶忙向戴某讨要好处费,戴某拒不退还。2015年至2016年间,戴某还多次以承揽新的工程项目需要打点关系、办理五级士官证等理由,向刘某索要财物,共计骗取刘某220余万元。

  2009年至2019年的10年间,戴某谎称自己人脉广泛,骗取他人信任。在明知自己无办事能力和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他号称能帮忙办理户口迁移、小学入学、刑事案件办理、关系户买房等各类事情,以疏通关系为借口索要财物,诈骗多人共计365万元(包含上文的220余万元);在收取好处费后,往往以各种理由推脱,被害人发现请托事项办不成后,反复索要多次后仍不退还,这时,被害人才觉醒所谓的“朋友”原来是骗子。戴某案发前退还被害人64万余元,案发后退还1.4万元,尚有300万余元未退还,已构成诈骗罪。

  另外,戴某还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一本、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两本,构成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

  检察官提醒,这种所谓找人“办事”“摆平”的诈骗案件屡见不鲜。骗子利用一部分人“办事找熟人,有人好办事”的投机心理,把自己包装成手眼通天的牛人,大肆行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问题请务必走法律途径、正规途径解决,不要寄托于“托关系”“走后门”,不要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遇事三思而后行,避免被骗子钻空子,落得人财两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诈骗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 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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