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提醒:暴力讨薪不可取 又赔钱来又获刑

2021-05-27 09:41:01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唐嘉宝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唐嘉宝 通讯员 吕秀丽 李涛 青岛报道

  在装饰装修行业,最下游的施工常常由工头承揽项目,再找熟悉的技术工人干活。这个过程中,往往都是熟人关系,没有正式的劳务合同,很多纠纷也由此产生。当结算工钱谈不拢时,个别工人没有走法律途径维权,而是采取暴力讨薪的方式,结果吃上了官司。日前,由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强故意毁坏财物案宣判,被告人王强(化名)认罪认罚,在赔偿业主损失投案自首的情形下,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王强是名瓦工,山东省莒县人,案发时49岁。王强通过朋友介绍给工头江某打工,在青岛市即墨区一家别墅负责贴瓷砖。据王强供述,他工作了一个多月,到结账时工头江某不按照约定的价格给钱,应该是27600元工钱,结果只给了18000元。王强数次给他打电话,江某也不接。

  案发当日上午9时许,王强凭施工时办理的出入证来到别墅。进入别墅后,王强寻找江某未果,给江某打电话依然不接。王强一时怒火攻心,随手从二楼主卧卫生间门口拿起一把黑色方头锤子,将主卧卫生间、儿童房卫生间和北次卧卫生间墙面、负一楼大厅地面、负一楼卫生间墙面、一楼厨房墙面、一楼过道的瓷砖都砸了,发泄完之后,他将锤子随手扔在客厅,关门离开。

  等怒火平息后,王强便后悔了,惶惶不安的他最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其故意毁坏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经即墨区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损毁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5601元。

  检察官提醒,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务工人员要有证据收集意识,尽量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对劳务价格和结算方式等有明确约定。如果没有劳务合同,也尽量通过微信或者电话录音等方式对上述事项进行证据固定。当发生劳务纠纷时,要寻求法律的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莫意气用事滥用暴力,否则害人害己后悔莫及!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