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检察院办理的一假冒注册商标案获评“青岛市2020年十大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21-04-26 09:30:45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唐嘉宝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唐嘉宝 通讯员 段亚丽 青岛报道

  近日,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杨某甲、杨某乙假冒注册商标案获评“青岛市2020年十大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7年至2019年10月,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经营某服饰有限公司期间,在未取得相关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假冒“THE NORTH FACE”(中文名:北面)、“NIKE” (中文名:耐克)、“ARC’TERYX”(中文名:始祖鸟)、“MONCLER”(中文名:蒙口)注册商标的服装并对外销售。2019年10月30日,公安机关在该公司仓库查获假冒上述四种注册商标服装共计6564件,经价格认定,非法经营数额934740元。

  该案被移送至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本案涉及商标较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仍未查清有关问题,为提高办案质效,检察机关启动了自行补充侦查,制定《自行补充侦查提纲》,围绕商标犯罪的“同一性”特征,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划分范围,自行收集补充核定用于第25类商品的相关注册商标证、续展证明及授权书,核实扣押情况,逐一“对号入座”,并对涉案企业状况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办案检察官通过查看现场、视频提讯嫌疑人、询问证人、函询权利人、与企业人员座谈以及赴莱西市劳动人事部门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查清了案件事实。

  为使企业能够真正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日后复工复产能够合法经营,检察机关多次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通过视频释法说理,教育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社会危害,并结合企业发展经历引导其正确认识当前经贸形势和变局,鼓励改过自新。经过一番释法说理,两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表示会认真汲取教训,如有机会将组织工人复工复产,承担起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

  经过综合考虑该案犯罪情节、两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表现、民营企业今后发展以及疫情期间促进复工复产的有关精神,平度市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条件,依法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建议意见。

  在该案的办理中,平度市人民检察院既贯彻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同时宽严相济,正确把握依法打击与平等保护的关系,依据对法律法规的正确适用,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区分涉案财物与无关财物,依法保障涉案企业及人员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正法治精神,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经营负面影响。

  同时,为延伸办案效果,打破“就办案而办案”的局限,平度市检察院结合办案情况深入涉案企业,开展了法治教育和注册商标常识法规宣传,提高企业守法经营法律意识,筑牢守法经营底线,实现了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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