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非法兜售“RRL”胶囊 李沧法院宣判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0-01-20 14:22: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曲顺 滕晓阳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1月20日讯记者 曲顺 滕晓阳 通讯员 张清皓)近日,李沧区人民法院在普东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董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时,判处董某某支付赔偿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在山东省主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该案是李沧法院审理的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9年8月以来,被告人董某某在未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从非法渠道购进“RRL”胶囊等壮阳保健品,通过微信对外销售。2019年5月4日,董某某通过微信向他人销售“RRL”胶囊1瓶,获利人民币350元。2019年8月7日,公安机关在董某某住处查获“RRL”胶囊5瓶。青岛市李沧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董某某在微信销售的“RRL”胶囊抽检,后经青岛中维安全监测有限公司检验,在该样品中检出国家禁止添加的他达拉非及西地那非成分。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董某某已缴纳罚金人民币2000元,缴纳赔偿金人民币3500元。

  李沧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某某在未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通过网络对外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其行为侵犯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益诉讼起诉人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被告人董某某的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决定一并审理。合议庭在综合考虑法律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被告人董某某表示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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