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家里不走摊上大事了 市南区法院依法拘留

2018-08-10 18:1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曲顺 滕晓阳

  大众网青岛8月10日讯记者 曲顺 滕晓阳 通讯员 张祚广 李阳)俗话说“有借必有还”,但是有的人却在借钱后就“赖账”,耍着小聪明,孰不知要摊上“大事”……8月10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被执行人孙某、徐某夫妻二人的两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孙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长期占用他人房屋拒不腾让,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多次劝解无效后依法对孙某实施司法拘留。

  青岛大众网(公众号:qingdaodzw)记者了解到,被告孙某、徐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2007年,二人以市南区天津路某号乙1单元302户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向原告青岛某商业银行借款35万元。2008年,二人又以隔壁的301户房产作为抵押向原告董某借款2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该银行和董某均依约向被告发放了借款,但被告并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拖欠两案的原告巨额本金及利息。经两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拒不偿还借款,两原告遂先后诉至市南区法院。市南区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孙某、徐某限期内偿还两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支付罚息。

  因两被告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董某和该商业银行先后向市南区法院申请拍卖被执行人抵押的市南区天津路某号乙1单元301、302户房屋。2017年3月,买受人韩某在青岛市房产交易所通过竞价方式购得302户房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而301户房屋则经三次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给了申请执行人董某,也同样办理了过户手续。随后,买受人韩某多次到市南区天津路某号乙1单元302户的该处房屋处要求入住,但是始终大门紧锁,任凭怎么喊话、敲门,均无人应答。韩某从周边居民处了解到,孙某已将301、302两处房屋打通,且仍在房屋内居住。2017年9月,市南区法院的执行干警来到涉案房屋处张贴腾房公告,要求孙某限期内腾让涉案房屋,孙某竟对执行干警破口大骂。后执行干警从居委会处调查了解到,孙某有暴力倾向,曾因琐事将居委会干部打成轻微伤。随后,市南区法院曾多次派执行干警到该涉案房屋处强制腾房,孙某拒不开门,长时与法院干警对峙。

  为响应“蓝色风暴”专项执行,严厉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8月10日上午,市南区法院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该涉案房屋处进行强制腾迁。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敲门并表明了身份,孙某虽在屋内,但仍拒绝开门,并称自己未穿衣服,禁止执行干警入内。执行干警在门外反复劝说并给予其足够的时间,孙某拒不理会。见劝说无果,执行干警强行开锁进入屋内,孙某见状对执行干警破口大骂,阻挠、抗拒执行,态度极其蛮横。鉴于此,执行人员依法对孙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下一步,市南区法院将高频率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对此类强占拍卖房屋、故意撕毁法院执行公告和封条的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妨碍执行的恶劣行为,市南区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