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强占房屋拒不搬迁 市南法院果断“亮剑”

2018-04-13 22:1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曲顺 滕晓阳 李海雪 李阳

  大众网青岛4月13日讯记者 曲顺 见习记者 滕晓阳 通讯员 李海雪 李阳)约定租房却不按期缴纳房租,合同到期被法院判决限期腾空后,被告仍霸占房屋拒不腾退,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经济损失,并且涉案房屋位于贯穿市南区和市北区的主干道延安三路上,已影响到周边亮化、粉刷工程施工……鉴于此,4月12日上午,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执行法官、法警20余人前往市南区延安三路109号,对一处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青岛大众网(微信号:qingdaodzw)记者了解到,该案源于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03年2月,原告青岛某制衣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某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位于市南区延安三路109号院内房产证配置图上1号、2号、3号、5号、8号楼的房产出租给被告,但租赁期间被告多次出现不按时缴纳房屋租金的情况,且租赁合同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拒不返还房屋,原告遂诉至市南区法院。市南区法院经两次开庭审理,于2017年6月判决青岛某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限期内腾空涉案房屋并交付给青岛某制衣股份有限公司。

  因被告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17年8月,原告向市南区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赵某以其与被申请人青岛某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租赁合同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中止对涉案房屋的执行并协调申请执行人给与补偿,办案法官依法告知其提起再审或第三人撤销之诉,但案外人未按期提交相关材料。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市南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进行现场勘察,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公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约谈,但其仍没有腾空涉案房屋。

  本次行动前,执行法官事先通知了双方当事人、案外人及当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下,面临拒不履行判决要被拘留的被申请人态度开始软化,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法院执行。截至4月11日晚,被申请人已自行清空了涉案房屋,搬走了31车杂物。

  4月12日上午,市南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到达执行现场后,迅速展开警戒并控制现场,执行法官随即查看楼内人员及物品情况,并制作执行现场笔录,将涉案房屋全部交予申请执行人,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记者了解到,市南法院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执行结案率和标的到位率,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全力清扫执行拦路虎,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基本解决执行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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