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当事人离职成“冤家” 法官暖心调解化纠纷

2018-01-19 20:5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曲顺 徐艺欣 滕晓阳 赵凌志 尹珊珊

  大众网青岛1月19日讯记者 曲顺 见习记者 徐艺欣 滕晓阳 通讯员 赵凌志 尹珊珊)近日,当事人刘某来到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亲手将一面绣有“捍卫法律尊严,保护百姓利益”的锦旗送到黄岛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团队安丰琦法官手中,以此表达对黄岛法院和安丰琦法官为其调解劳动纠纷的感谢。

  据介绍,自2013年2月1日起,原告刘某便开始在被告青岛某塑胶公司从事钣金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截至日期为2019年1月31日。2017年5月1日,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将劳动期限的截至日期调整为2017年5月31日。2017年5月31日,被告青岛某塑胶公司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解除了与原告的劳动合同。事后,原告刘某认为被告在与其协商更改劳动期限时存在欺诈行为,实际上是因为自己年龄较大,被告公司不愿意承担过多的义务,骗取其更改合同期限。在自己离职时,被告公司应该向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刘某向青岛西海岸新区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2017年10月,青西新区仲裁委以刘某系劳动合同到期后自愿离职为由,裁定驳回原告的仲裁请求。刘某不服,向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庭前调查及开庭举证质证查明,原告虽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欺诈行为,但被告提交的证据不能完全证明原告系在劳动合同截止日前自愿离职。法官经调查还了解到,刘某家庭经济状况非常困难,已届花甲之年,再就业存在不确定性,只能找到一份体力工作勉强维持生活。刘某体弱多病,还需抚养一名正在读高中的孩子,这次的失业对其家庭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基于此,承办法官安丰琦本着快速化解纠纷,缓解当事人压力的初衷,多次与双方沟通交流,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青岛某塑胶公司愿意一次性支付刘某经济补偿金14000余元。

  据了解,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历年来高度重视民生热点问题,2017年共化解各类劳动争议、社会保险案件1329件,妥善处理了新区“去产能”过程中引发的劳资纠纷。在十九大召开之际,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积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以强烈的大局意识圆满化解了涉及双星公司600多名职工、标额为6亿余元的重大劳动争议案件,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维护了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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