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家长注意了!这个电信诈骗团伙在市北法院开庭审理

2017-09-29 16:4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溪 曲顺 张淦

  大众网青岛9月29日讯(记者 张溪 曲顺 通讯员 张淦)“喂,你是XXX的家长吗?,你孩子在学校里受伤了,送到医院了,这个费用……”你是否也接到过这种电话?当对方说出准确无误的信息,你是否会真的相信孩子受伤了?其实这都是套路,都有“剧本”……2017年9月28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电信诈骗案的八名被告人进行了开庭审理。该电信诈骗团伙自2016年9月初至2016年11月初作案10起,诈骗金额22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起,被告人郑某才、郭某某、郑某明、黄某、洪某川五人组成犯罪团伙,预谋实施网络诈骗,并将作案对象锁定在校学生的家长,作案手法基本相同。被告人当庭供述了其作案流程。

  被告人杨某某曾在某征信公司工作,他利用职务之便,掌握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在网上售卖。2016年10月,杨某某先后将20000多条包括学生姓名、年龄、家长联系方式等信息出售给被告人郑某明。拿到个人信息后,按照郑某才事先备好的“剧本”,黄某、洪某川分别假扮老师,郑某明假扮医生,在福建泉州某县城山上,给家长打电话,一般谎称孩子受伤或者生病,要家长紧急打款支付医疗费。得手后,郭某某再联系该团伙在外地的洪某意、洪某生二人。二人提供多张不同号码的外地银行卡,每次诈骗随机选择使用其中一张银行卡,并通过提现、套现、转款等手段,迅速将诈骗的钱款取出,用这种方式来转移资金,逃避侦查。在扣除洪某意、洪某生的佣金后,五人将剩余钱款进行分赃。

  2016年11月3日,警方在福建将七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七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其参与电信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2016年11月18日,杨某某在其工作单位郑州市某征信公司被抓获。

  

  检方认为,被告人郑某才、郭某某、郑某明、黄某、洪某川五人购买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又利用购买的个人信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求该五人刑事责任;洪某意、洪某生明知他人犯罪,仍帮助套现、取现,转移诈骗所得,以诈骗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杨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由市北法院刑庭法官宋正峰担任审判长。休庭后,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合议。该案将择日宣判。

  法官提醒:

  一、当家长接到类似电话时,请提高警惕意识,挂断电话后及时致电班主任或校领导,了解真实情况,切勿轻易向陌生账户汇款。

  二、多与孩子沟通,不要随便泄露隐私,特别是孩子姓名、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三、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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