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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法院开展“夏雨”集中执行 五旬男子裸体抗法被拘留

来源:大众网   作者:张溪 李阳 曹榕飞   2017-09-02 16:20:00

关键词: 市南法院;“夏雨”集中执行;老赖;抗法拘留

  大众网青岛9月2日讯记者 张溪 通讯员 李阳 曹榕飞)9月2日凌晨5时许,市南法院组织35名执行人员和8名司法警察,出动9辆警车,开展“夏雨”凌晨集中执行行动。记者见证了此次执行行动。

  此次活动共筛选出33件涉民生案件和长期难以执行的骨头案件,根据被执行人居住区域,分成4个执行小组,集中对平时传唤不到、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开展突击执行,并特别选定于周六凌晨开展行动,保证找人和查找财产的成功率。

  上午8时许,4组执行人员归队,共将11案的9名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涉及案款3221万元,其中1人当场履行还款义务,5人履行部分义务,制定还款计划,承诺按期还款,另有3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共执行回案款189万元。此次执行行动对部分存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形成了有力震慑,维护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裸体抗拒执法

  据办案法官介绍,被执行人张某、宋某某夫妇二人于2011年向某银行借款13万元,以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乐安二路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到期后张某未依约履行,逾期还款。市南法院于2013年底依法判令张某夫妇二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利息、案件受理费、律师代理费等共计14万余元。因张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银行遂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张某一直未履行义务。2016年,市南法院依法裁定拍卖了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抵押给银行的位于乐安二路的房产一处,拍得价款43万余元。截至拍卖成交日,被执行人张某应向该银行支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各类费用已累计达20万余元。法院已依法将房产过户至买受人名下,但被执行人张某却一直占据该处房产,拒不搬离。

  今日凌晨5点,执行法官来到张某居住的乐安二路处房屋。在执行干警对张某采取拘传措施的过程中,张某身上仅有的一条短裤滑落,他见状索性耍起无赖,赤身裸体站在地上,扬言如果要抓人就这样把他抓出去,态度嚣张,拒不配合执行。最终在执行法官和法警的耐心劝说下,张某穿好衣服被拘传回法院。

  张某被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再次向其讲解了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一系列后果,但张某仍一意孤行,不听劝说。鉴于张某拒不履行搬离义务以及妨害司法的行为,市南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拒不履行生效义务被拘留

  记者向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章某欠款2000余万元,在法院依法将其两处房产查封并拟进行司法拍卖时,不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阻碍拍卖活动,市南法院决定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将其拘传,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纪某某欠款21万余元拒不偿还,判决生效后,纪某某不仅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也不到法院接受执行谈话。市南法院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将纪某某拘传回法院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今年以来,在市中院的统一部署下,市南法院已组织开展了多次“春雷”、“夏雨”等执行行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展现出了市南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信心与决心。下一步,市南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体制机制,严厉打击一批规避执行、妨碍执行、抗拒执行的负面典型,依法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曲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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