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绣花功夫”化解矛盾纠纷

2019-09-29 17:09:00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作者: 郑红军

  用“绣花功夫”化解矛盾纠纷

  ——山东法院构建多元解纷新模式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郑红军

  “必须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置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通过建立分层递进的纠纷解决体系、畅通诉调衔接程序、完善多元解纷平台、加强组织保障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7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在为全省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授课时如是说。

  今年以来,山东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大力推进诉讼服务建设,用“绣花功夫”化解矛盾纠纷。如今,山东多元解纷新格局初见成效。

  非诉解纷,法官走到群众中间

  “果园给他种也行,但他得给我一定的经济补偿。”近日,来蒙阴县人民法院打官司的原告老郑作出让步,说道。

  蒙阴县位于沂蒙山区腹地,果品种植面积100万余亩,有关果品产业的纠纷案件不断出现。老郑和老赵就因果园纠纷闹到了蒙阴法院坦埠人民法庭。

  可这打官司跟他们想象得不太一样。法官没有坐在威严的审判台上问案,反倒跟他们一起下地看桃树,当起了原、被告之间的“和事佬”。经过法官现场查看、反复劝和,双方的怒气慢慢消了,一个结在两家之间的“疙瘩”也慢慢化解了。

  在山东法院,像这样加强诉前调解的做法正成为常态。由法院设置的诉调对接中心指导分流员对家事纠纷、相邻关系、小额债务等十类适合诉外调解的案件做好疏导分流工作,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特邀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方式化解纠纷。

  诉前调解省时省力,但是调解协议效力如何,对方不履行怎么办?日前,山东高院出台《关于民事诉前调解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为选择诉前调解的当事人吃下了“定心丸”。规定明确:经诉前调解程序达成调解协议、符合申请司法确认条件的,可依据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特邀调解的规定,立案后依法审查确认;申请出具调解书的,立案后依法审查并制作调解书;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债务人不适当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且这三项司法文书送达生效后,当事人均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繁简分流,让少量法官办理多数简单案件

  诉前调解是缓解法官办案压力的第一层“过滤网”。对于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则由调解员填写《调解情况登记表》后转诉讼程序,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第二层“过滤”,也就是繁简分流。

  依托这一机制,山东三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速裁团队、法官工作室526个。“用少量法官办理多数简单案件,实现简案快办、类案专办、繁案精审。”山东高院副院长段大伟介绍说,2018年,山东法院调解、速裁结案20.3万件,占一审民商事结案数的24.2%,平均办案周期比简易程序少15天。

  山东高院出台的《关于民事速裁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准予撤诉等程序性案件;适用实现担保物权、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等程序的案件;其他适宜速裁的案件,应当适用速裁程序。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没有新的事实及证据的二审、申请再审案件,也可以适用速裁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采用巡回审判、远程视频审判、互联网审判等新型审判方式审理,且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

  化解矛盾纠纷是个精细活,山东法院创新调解工作“全程留痕”机制。例如蒙阴法院制定了诉调对接的相关表格,不管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还是行业调解,都把调解过程、案件要素等信息呈现在表格中。同时,调解人员根据案件情节、当事人情绪等信息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按照风险大小分为A、B、C、D四级,也记载在表格中。调解结案的,随卷宗由调解组织留存;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随卷宗由法院归档;对于经调解后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要求起诉的,随卷宗移交法院。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可参照调解信息,并按风险评估等级提前做出繁简分流、法警值庭、安全保卫等预案,以保证庭审效果,防范风险。

  平台建设,实现调解与社会化服务无缝衔接

  矛盾纠纷化解,只靠法院一家还不够;促进矛盾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平台建设也不可或缺。山东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参与,推动形成了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的纠纷解决格局。

  山东法院拓展硬件资源,各基层法院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司法确认室四个工作室,对进入法院的矛盾纠纷提供指导分流、委派(托)调解、简易速裁和司法确认等实体化服务。在市县两级设立86家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2018年下半年试行这一做法以来,审前和解行政争议1013件。

  山东各地法院积极争取支持,构建了基层集约式调解中心。如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设立历下区诉调对接中心,吸纳区调解委员会、济南电视台、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保险业协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等单位调解组织入驻;莒县人民法院在县委政法委牵头下,成立了由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组成的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莱州市人民法院成立医疗卫生、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7个行业调委会,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潍坊市两级法院在交通、医疗、保险、家事、消费维权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设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中心60余个……

  据统计,山东全省共有572个特邀调解组织、2564名特邀调解员入驻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同时引入专家、心理学家、社会志愿者等提供个性化服务,实现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以及社会化服务的无缝对接。

  此外,山东高院还设立了24小时法院,中级、基层法院普遍设立了自助服务区,打破8小时工作限制,当事人可自助办理立案、交费、信息查询、文书打印等25种业务。

  在齐鲁大地,司法便民的繁花开得愈加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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