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圆满完成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任务

2021-08-13 10:34:02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张文龙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文龙 通讯员 徐绍阳 青岛报道

  青岛市作为省确定的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城市之一,自2020年12月起,部署开展评估试点工作,同时确定胶州市作为青岛市的县级试点单位,与市级试点工作同步开展。经过半年试点工作,形成了青岛市本级和区(市)两级法治指数指标体系,形成了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报告,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

  青岛市高度重视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严格按照省试点工作要求和省法治指数指标指引,“围绕全面依法治市总目标,创新运用量化指标对全市法治建设发展水平科学评估,及时发现党委政府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试点工作总体目标,提出了“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形成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法治社会建设、全力维护司法公正、打造坚强法治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法治获得感”的工作总要求,先后将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纳入年度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高效青岛攻势重点作战任务等,探索建立科学的法治指数指标体系,实现法治建设可量化可衡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全市法治指数指标体系编制过程中,坚持将中央和省、市对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中立视角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要有机统一;坚持前瞻性、适用性和创新性的有机统一,既有正在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内容、也要体现法治建设长期目标任务,既有上级的规定动作、也要体现青岛市的亮点和特色工作。充分调动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市)积极参与法治指数指标体系编制,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营商环境优化、扫黑除恶、消费者满意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第三方高校的优势,由其参与在法治指数指标体系编制、有关理论支撑、预评估等工作,提高指数指标体系理论性与实用性的有机统一。最终形成了7项一级指标、26项二级指标、68项三级指标和123项四级指标的青岛市法治指数指标体系。

  胶州市作为青岛市试点县级市,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建立了“1235”工作机制,建立起标准明确、评估多元、机制健全、特色突出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形成了胶州市法治指数评估基础指标和特色指标。

  下一步,青岛市将根据省法治指数评估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市法治指数指标体系,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市本级和各区(市)全面推开法治指数评估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实现法治建设在山东省可量化可衡量,助力擦亮享誉全国的法治山东金招牌提供青岛经验、贡献青岛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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