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建立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

2021-07-16 16:27:31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张文龙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文龙 通讯员 徐绍阳 青岛报道

  日前,青岛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学史力行”走深走实。

  《意见》指出,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聚焦聚力重点任务,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意见》从3个方面提出了12项建立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畅通拓展群众需求发现渠道,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首要环节,坚持到群众中去、到实践中去,听民声、察民情、访民意。重点抓好四大“载体活动”:常态化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大实训”活动,制度化开展“听民声、亮承诺、接地气、办实事”活动,实效化开展“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持续化开展以问题导向的整治整改活动。二是抓牢抓实群众实事项目管理,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针对群众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实施清单管理、分类管理、量化管理和优化管理,真正做到有效化解民之所忧、回应民之所盼,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跟踪问效。不断强化走访反馈机制,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强化跟踪督导机制,力争“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不断强化效果评估机制,始终坚持用三个“是否”标准衡量办实事成效,推动建章立制;不断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确保重点实事提质增效。

  《意见》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强责任传导,强化效果督导,做好宣传引导,推动全系统形成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组织有力、督导有方、效果明显、宣传到位的真抓实干办实事的良好氛围。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