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法院春节前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 执结标的额64万

2018-02-07 20:4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郭欣 曲顺 滕晓阳 张清皓

  大众网青岛2月7日讯记者 郭欣 曲顺 见习记者 滕晓阳 通讯员 张清皓)为加快兑现胜诉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上祥和的节日,根据青岛市中院部署,2月6日李沧区人民法院开展“冬暖行动”凌晨集中执行行动。此次春节前执行行动利用春节前时间节点,重点对涉民生案件进行集中执行,行动将会持续到年底,严厉打击拖、逃、赖、躲等规避执行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执行工作实效,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历时四小时执结标的额64万余元

  凌晨4:50,李沧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30余人准时集合,按照部署奔赴各执行现场展开行动。行动中,李沧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启用远程指挥系统与现场车载、单兵设备保持实时音视频通讯联络,对执行行动进行远程指挥、统一调度。四小时内,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司法拘留5人,查封扣押车辆1辆,当场执行到位案件7件,另有12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执结标的额64万余元。

  怕被司法拘留 老赖急忙还款

  记者了解到,早晨5时许,李沧法院执行法官来到位于市北某小区盖某的家里。执行法官讲明来意后,盖某自知理亏,只好跟执行法官到了法院。从2010年起,盖某同他人合伙做生意,后拖欠9万余元货款一直未支付。2016年,李沧法院判决盖某需在判决生效十日之内支付原告款项,判决生效后,盖某仍然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执行法官向盖某讲明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一听说要在看守所里过年,盖某瞬间认了怂,立马联系家属带来3万元,并让家属把自己的车开到法院进行拍卖、变卖,用于支付盖某所拖欠的差额。

  6时许,执行法官来到位于市北某小区的蔡某家里,刚准备出门的蔡某被逮个正着。蔡某因为合同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需支付拖欠材料款25000元。判决生效后,蔡某一拖再拖,拒不还钱。蔡某被拘传到法院后,见法官动了真格,联系家人当场还清全部欠款。

  不积极配合  最终难逃被拘留

  “我带上药,这就跟你们走。”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时,李某表示配合拘传,但是称自己身体不好,洗漱一番拿上药才跟着执行法官出门。李某因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判决,需支付欠款7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将李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但李某一直未露面。被拘传到法院后,李某称无钱还款,且自己身体不好。执行法官将李某带到看守所,经体检,李某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遂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

  早晨5点30分,执行法官来到牟某家中时,牟某还在睡觉。“我承认当时冲动了,现在确实没钱赔偿。”牟某出门时边走边说。2013年,牟某因怀疑同事背后说他坏话,遂将同事打伤,导致同事多次住院,经鉴定为九级伤残。根据法院判决,牟某需向同事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2万余元。被拘传至法院后,牟某仍然不履行赔偿义务,也没有和申请执行人达成赔偿协议,被依法拘留。

  据李沧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自青岛市中院部署“冬暖行动”以来,李沧区法院积极行动,开展了多次有针对性的集中执行行动,共拘留被执行人11人,罚款1人,查封扣押汽车3辆,执结案件83件,执结标的额2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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