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2017-12-14 16:5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曲顺 徐艺欣 时满鑫

  

  大众网青岛12月14日讯记者 曲顺 见习记者 徐艺欣 通讯员 时满鑫)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联合主办的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法治宣传工作表现突出,被评为先进单位。少审庭代表青岛中院领取了荣誉证书和奖牌。

  记者了解到,2014年8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青岛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等共十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构建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同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将青岛中院确定为全国首个“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

  近年来,青岛两级法院的少审庭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联动单位,在强制报告制度、预防宣传、联合救助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不断完善机制,大力开展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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