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结合” 锻造基层司法队伍

2016-08-08 17:26:00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作者:

  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始终是推动发展的第一要素,法院也不例外。可以说,法院的发展取决于人才的发展。

  对基层法院而言,要肩负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时代重任,就必须具备战略思维和长远眼光,通过常态长效的制度建设,着力锻造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五个过硬”司法队伍。

  一是坚持能上与能下相结合,健全选人用人机制。

  “人才者,求之者愈出,置之则愈匮。”一个公正合理的人才选任机制,不仅会激励个人前进,还会形成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引导干警见贤思齐、进德修业,推动优秀人才竞相涌现。一方面,要畅通“上”的渠道。严格贯彻好干部标准,突出实绩导向,选人不唯年龄、资历,对政治强、专业精、作风正的干警大胆提拔使用,为全院上下的努力和奋斗提供旗帜鲜明的正向指引;另一方面,要明确“下”的路径。要深刻领悟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强化履职考评,对实践中不胜任、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及时予以组织调整,让班子成员树好标杆、中层干部当好骨干,在全院充分激发“鲶鱼效应”,进而汇聚起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二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要防范司法权力的滥用,归根到底还是要将其关进制度的“铁笼子”。除认真贯彻上级相关规定外,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权力运行的痛点、堵点和盲点,聚焦重点部门、重要环节、重大事项,完善相应制度,并持之以恒加以督查和落实。而这种严管,对司法权力在轨运行有重要意义,本质上就是对干警的厚爱。此外,要紧扣干警的安全、归属、尊重和自我实现等方面的需求,以大家庭的温暖凝聚人心。在面上,要强化法院文化建设,促进干警身心健康;构筑容错机制,护航干警创业创新;加大安全保护,对侮辱、诽谤、伤害法官的人和事予以铁腕制裁,等等。而在点上,则要针对每位干警工作生活中遭遇的具体困难,靶向施助,切实让干警安身、安心、安业。

  三是坚持尊长与育苗相结合,健全培养传承机制。

  “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任何事业只有在薪火相传中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必须始终将强化青年人才培养摆在重要位置。要引路子。通过开展专题教育,组织各类有益的社会活动,传承红色基因,筑牢信念堤坝,增强青年干警投身司法事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压担子。“玉经琢磨多成器。”针对青年干警“三门型法官”居多的特点,要持续放大理论功底扎实的长板,充分弥补实践经验缺乏的短板,让年轻人在任务繁重的人民法庭多锻炼、信访窗口多历练、执法一线多锤炼,练就过硬本领。要结对子。广泛开展“引航工程”“名师工程”等活动,让资深法官对年轻干警点对点传、帮、带,并且推动教学相长,将老同志身上阅历广泛、经验丰富等优势和年轻干警的成长有机结合,共同推动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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