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取得上岗资格,某服务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

2023-08-01 17:03:3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祥家

  大众网记者 侯祥家 通讯员 朱有祥 青岛报道

  近年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青岛市安全生产形势呈现逐年向好的局面,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实现“双下降”。但是也要看到,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足,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违”现象突出,呈现较大的安全隐患;时而发生的各类事故,冲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青岛市应急管理局特发布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在全社会营造更加关注安全生产、始终敬畏法律的良好风气,为人民群众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3年4月24日,青岛市市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高压配电室当日值班电工为杨某某,其证件应于2023年1月8日前复审,经应急管理部网站查询,其证件未按期复审。经对该单位工程主管李某某和值班电工杨某某的调查询问,以及查询应急管理部平台网站,确定杨某某高压电工证超期未复审。

  当日,执法人员采集了配电室高压运行记录表、杨某某高压电工证、杨某某与该单位的劳动合同、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对值班电工杨某某和工程主管李某某进行了询问,调取了该单位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据。

  该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市南区应急局依法对该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并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初审编辑:侯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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