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田文昌来青主讲“照岳刑辩学堂”

2017-10-10 09:5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溪 高峰

  大众网青岛10月10日讯记者 张溪 通讯员 高峰)2017年10月1日下午,正值祖国六十八岁华诞和中秋佳节之际,受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和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的邀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做客“照岳刑辩学堂”,为我市刑辩律师讲解了9月2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布实施的《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方臣;青岛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均;常务理事、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刚;常务理事、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侯彬,副主任于凯、于华忠和李云峰及我市部分刑辩律师共20余人参加了学堂。

  学堂现场

  田文昌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应注意的问题入手,详细讲解了律师如何把握无罪推定原则,举证责任分担,律师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阅卷权,律师如何独立行使辩护权,辩方证据是否必须具有合法性等六个问题。田文昌表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面临刑事追责的直接相对人,其当然有权利了解自己所涉案件中的相关证据,对律师搞‘证据突袭’已被普遍认为是程序不公正的做法,那更不能对直接面临刑责追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搞‘突袭’”。

  田文昌授课

  田文昌强调:“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会见和调查取证的合法性及安全性。律师在办案时应时刻注意自我保护,否则不仅律师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还会影响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7年6月9日,田文昌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原庭长高贵君应邀来青,为省内首家刑辩律师内训机构——“照岳刑辩学堂”揭牌。

  “刑事辩护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由和生命,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学问,必须通过长时间、高强度和专业性的培训并通过实践积累一定经验后才能掌握。在这方面,‘照岳刑辩学堂’具有开创意义,对培养刑事辩护专业人才十分有帮助”。田文昌说。随后,刘均介绍了今年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和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及“照岳刑辩学堂”自成立以来举办的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田文昌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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