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法院召开第二届“青年干警司法论坛”暨第21届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2020-11-28 22:48:2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祥家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侯祥家 通讯员 李阳 青岛报道

  11月27日下午,市南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二届“青年干警司法论坛”暨第21届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此次研讨会邀请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加良,青岛中院研究室主任张坚、副主任高沛沛等嘉宾担任特邀评委,由本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担任院内评委,现场进行论文评比。市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洪坚作总结讲话,并对全院理论调研工作提出要求。院领导、中层干部、理论调研青年先锋队成员及35岁以下青年干警参加了会议。

  本届“青年干警司法论坛”暨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围绕“新民事证据规定对民事司法的影响及其应对”主题进行探讨,并广泛征集其他主题的调研文章。经初步筛选,确定了18篇调研文章参加最终评选,文章涵盖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实务以及党建、档案等综合行政工作相关问题。其中6篇优秀论文作者在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对电子证据认定、诚实信用原则、新民事证据规定、自由心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论证。

  会上,刘加良对参评论文进行了精彩点评,全面评价了发言交流作者的司法理论素养和辩证分析能力,并就“新民事证据规定对民事司法的影响及其应对”主题进行现场授课,围绕鉴定规则、当事人主张与法院认定不一致之处理规则的调适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为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务的碰撞,刘加良与6位上会交流作者进行了现场座谈交流,就适用民事证据规则进行审判实践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希望在日后的审判实践中能更好的适用民事证据规则,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刘加良也表示深有感触,市南法院在年终审判任务重、结案压力大的情况下举办本次研讨会,展现了市南法院做好理论调研工作的坚定决心,是提高法院司法理论建设水平的有力尝试。下一步,法院应与高校法学院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交流活动,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实践智慧。

  张坚对参评论文进行了现场点评,他强调,市南法院多年来始终坚持举办理论研讨会,具有重视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的优良传统。要结合青岛市委提出的“三述”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好司法理论研讨工作,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客观深入地反思并查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调研文章撰写的质量和水平,以本次活动作为改进审判工作方法、提高审执工作能力的良好契机,切实发挥理论调研对全院各项工作的带动和指引作用,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水平。

  王洪坚对本届“青年干警司法论坛”暨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及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本次活动征集的论文观点新颖、论证充分、内容详实,既敢于创新又言之有理,充分体现了各位作者良好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下一步,要继续加强司法理论调研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司法实务与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度融合,认真总结审判经验、遵循司法工作规律、注重真实案例应用,增强干警开展理论调研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力求在全院形成“人人会动笔、人人会调研”的良好局面,以理论调研促审判工作水平和法官专业素质提高,把司法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做好全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经现场评选,民一庭庭长许枫撰写的《民事诉讼中法官的自由心证之路》获得一等奖,并评出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云南路法庭、民一庭获得优秀组织奖。

  获奖名单如下:

  一等奖

  许枫

  《民事诉讼中法官的自由心证之路》

  二等奖

  孙瑛

  《机动车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赔偿一致性进路》

  曲亚男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变更判决的实证考察及适用规则探索》

  三等奖

  肖文、刘珊

  《民事诉讼程序中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研究》

  王峰

  《论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乔青、王坤仪

  《从2016年与2020年两起金融借款纠纷合同案件之对比看电子数据的证据规则变更》

  马焕君

  《浅析民事诉讼电子证据认定规则》

  赵方栋、谭萍

  《民事诉讼中自认之释明及除外情形》

  优秀组织奖

  民一庭 云南路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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