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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加强规范性文件“四化”管理

来源:青岛市政府法制网   作者:   2016-11-03 18:46:00

关键词: 规范性文件;市南区;流程

  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近日,市南区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逐步实现规范性文件的“四化管理”。

  一、增设法制初审制度,实现文件管理“流程化”。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参照市级模式明确文件起草部门法制机构或者法制工作人员应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初审,实现了规范性文件法律风险预防的关口前移。

  二、细化文件清理模式,实现文件管理“时效化”。明确了两种文件清理方式:一是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清理,二是即时清理。确立了文件续期制度,并明确有效期满未办理续期手续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推进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时效化。

  三、强化内外监督,实现文件管理“规范化”。针对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或主要实施部门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或者清理相关规定的,由区政府法制部门通知其纠正,经报区政府同意后予以通报;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可以提出审查申请,由区政府法制部门作出处理并告知申请人。通过强化内外监督落实了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和政府法制部门的监督责任,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

  四、规范文件送审文书,实现文件管理“标准化”。区政府法制办结合实践同步制作了登记申请书、合法性初审意见表、送审报告等规范文书模板,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化水平。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曲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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