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今起正式实施,对个人和企业产生哪些影响?青岛公安权威解读

2022-12-01 17:07:3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祥家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侯祥家 青岛报道

  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

  就《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实施对个人和企业产生的影响方面,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戚杰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作为我国首部反电信网络诈骗的专门立法,该法对电信网络诈骗各个环节进行了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从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三个维度出发,明确了各个主体的义务和职责,对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都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办理电话卡、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能超出限制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开卡、开户情形的,运营商和银行有权加强核查或拒绝办理。而且办理电话卡必须实名登记,对非实名电话卡运营商将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功能。

  二是任何人都不能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互联网账号,违法行为将被记入信用记录,同时限制相关卡、账户、账号功能,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

  三是明确非法制造、买卖、使用 GOIP 、猫池等设备是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你是房东,明知道你的房子被租客安装使用这些设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那么你也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是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被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其限制出境。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还将诈骗罪和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情形进行细化,在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惩戒措施等方面协同发力,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为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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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