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纠纷一朝化解 胶州法院强力推进涉民生强制执行行动

2021-09-13 17:16:15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侯祥家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侯祥家 通讯员 张海洋 青岛报道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威慑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推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在中秋和国庆“双节”来临之际,胶州法院自8月下旬开始集中开展涉民生强制执行行动,再度向拒绝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亮剑。

  7000元劳务费3年无果 驱车40公里10分钟全额付款

  “感谢你们今天一早的辛苦付出,孙某某欠我三年的劳务费已经通过微信转给我了!”收到案款的崔某当场激动地握住执行干警的手说道。

  2018年7、8月份,崔某受雇于孙某某,在孙某某承揽的胶州市的某村厕所改造工程中负责开挖掘机。不料工程完工后,孙某某对剩余7000元劳务费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

  崔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胶州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孙某某应支付原告崔某劳务费7000元。2019年底,崔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系统查询,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孙某某因为村庄拆迁搬到别处居住。崔某一时无法提供出孙某某的任何财产和其他有价值的线索。

  在本次涉民生强制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敏锐地发现了黄岛某公司为被执行人孙某某的妻子缴纳社保。“被执行人应该在黄岛住,妻子应该在黄岛某公司上班”。执行法官作出上述判断。在本次强制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一早驱车40余公里赶赴黄岛某公司联系到孙某某妻子。其妻起初情绪激动,不予配合。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沟通,孙某某妻子情绪才缓和下来,拨打孙某某电话。经过沟通,被执行人孙某某答应马上给申请人崔某微信转账,三年多劳务欠款纠纷圆满解决。

  拒不如实报告财产 一纸预罚款通知立即见效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姜某某于2013年3月份签订租赁协议,被告租赁原告混凝土设备用以工地灌注。工程结束后,被告尚欠原告租赁费53000元。经胶州法院调解,二人在诉讼阶段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被告姜某某依然未按照协议向原告支付租赁费。

  2021年6月,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网络财产查询,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价值20多万元的轿车一辆。此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多次敦促姜某某履行法律义务,但姜某某一直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到庭、拒不付款。后又到被执行人住所地查找执行线索未果,案件处于停滞状态。

  在本次集中强制执行行动中,姜某某被成功拘传。但姜某某仍然“强硬”表示“自身无能力、爱咋地咋地”。执行法官马上要求其书面报告其财产情况,心存侥幸的姜某某只填写了其现在居住的农村旧房。

  对于姜某某这种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的心态,执行法官立即指出了姜某某不如实报告其价值20多万元轿车的这一重大财产信息,并告知姜某某因其拒不如实报告财产,法院决定对其进行1万元预罚款的法律处罚。执行法官还郑重向姜某某指出,如果今后还企图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就已经涉嫌构成拒执犯罪。

  见到执行法官动真格后,姜某某马上承认错误,并开始联系其亲属和朋友。直至下午4点半,被执行人姜某某将所欠8年多的租赁费一次性全部交付到法院。申请人李某某也放弃向姜某某主张迟延履行金,这起长达8年的租赁合同纠纷也终于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查扣车辆遇阻 案外人称:车是我的

  在申请人青岛某公司与被执行人何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何某某在借款时就将车辆向青岛某公司进行了抵押,并进行了抵押登记。

  在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何某某所有的车辆一直没有被发现。直到近期,青岛某公司才发现了何某某所有的车辆线索。

  在本次强制执行行动中,根据青岛某公司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对车辆所在现场进行了布控。见到法院要对车辆进行强制扣押时,案外人刘某情绪激动,声称涉案车辆系自己向何某某购买,拒绝配合法院。执行法官遂对案外人刘某进行安抚,并拿出法律文书和车辆抵押材料予以说明,明确告知刘某:案涉车辆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申请执行人对车辆享有抵押权,且车辆已被法院进行司法查封,何某某与刘某之间的车辆买卖不受法律保护

  直到此时,刘某才得知案涉车辆早已被抵押和查封,也明白自己被何某某骗了。为减少自己的损失,刘某与被执行人何某某电话沟通后,主动要求替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经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协商,申请执行人亦表示同意。于是,在执行现场,申请人与案外人现场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案件执行圆满结束。

  法官温馨提醒:查封车辆不允许买卖,购买车辆前一定要先审查车辆有无抵押、查封措施,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不能过户的车辆,否则,将会和刘某一样承受莫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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