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便捷无费用 胶州法院出具首份“诉前调”调解书

2021-09-03 15:13:34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侯祥家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侯祥家 通讯员 张海洋 青岛报道

  “真没想到不用立案起诉、不收诉讼费也能来法院解决纠纷。”端详着眼前的这份调解书,案件当事人李某欣喜地说道。9月1日,胶州法院速裁团队郭倩法官为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解决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并为当事人出具了 “特别”的调解书,这份法律文书不再是经过立案系统转立“民初”案后出具的“民初”字调解书,而是胶州法院首份“诉前调”字号的民事调解书。

  李某因疫情影响,工作一直不稳定,多期房贷逾期未还。银行诉至胶州法院要求宣布贷款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郭倩受理案件后,指导资深调解员朱孟友开展调解工作。经了解,李某近期刚刚找到工作,假如银行全部收回贷款,李某不仅没有能力偿还,其住房也面临着被拍卖处置,这对李某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但是假如继续履行借款合同,李某现在的工资收入有能力按月还款。本着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的原则,法官和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告知诉前调解不收诉讼费、结案快捷高效等优势,引导双方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处理案件纠纷。面对银行方对调解效力的担忧,法官进一步解释道,“诉前调字号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力,若对方拒绝履行,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得知调解书同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银行方当事人的脸上流露出释然的表情。

  经过细致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将前期逾期的款项还清后,继续向银行履行按月足额还款,否则银行仍然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据调解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该份“诉前调”调解书既赋予了李某继续按月还款的机会,由于诉前调解不收取案件受理费,从而大大减轻了李某的负担,同时其具有的强制执行效力也保障了银行金融债权的实现。此案是胶州法院落实从源头加强诉源治理,减少案件增量、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有力举措。

  下一步,胶州法院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一个纠纷一个案件”工作要求,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工作指引,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前移纠纷化解端口,将诉的权威性、规范性与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相结合,防止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回流诉讼程序,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应用力度,提升民众对诉前调解方式的理解与认可,着力减轻民众诉讼负担,高质高效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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