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机关公布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

2021-04-22 15:36:31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唐嘉宝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唐嘉宝 青岛报道

  日前,青岛市检察机关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公布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87件1606人,同比分别上升71.04%和上升55.02%。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723件928人,同比分别上升55.82%和上升52.88%。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600人,同比上升29.31%,不捕率39.27%,同比下降4.06个百分点。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3166件4405人,同比分别上升45.23%和上升42.05%。经审查,共决定起诉2229人,同比上升48.60%;决定不起诉471人,同比上升178.70%,不起诉率17.44%,同比上升7.32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办结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402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2.03%。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1540人。其中确定量刑建议1482人,占提出总数的96.23%,同比上升加9.41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建议1520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70%,同比下降0.94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136件,同比上升151.85%;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02件,占监督数的75.00%,同比上升15.74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48人,同比上升166.67%;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35人,同比下降39.66%。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20件,同比上升1116.67%;已纠正190件,占提出数的86.36%,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5件,同比下降68.75%。法院同期审结3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件,占审结总数的66.67%,同比上升16.67个百分点。

  5.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6人,同比上升144.44%;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35人,同比上升250.00%,同期有关机关采纳29人,占提出数的82.86%。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70人,同比上升400.00%,同期已纠正70人,占提出数的100.00%;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56件,同比上升300.00%,同期已纠正56件,占提出数的100.00%;书面提出纠正强制医疗违法案件1件,同比增加1件,已纠正1件,纠正率100.00%;书面监督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案件10件(去年同期1件),同期已纠正10件,纠正率100.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86人,同比上升561.54%,同期已纠正82人,占提出数的95.35%;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55件(去年同期2件),同期已纠正55件,占提出数的100.00%;

  (四)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人,去年同期为0。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55件,同比上升47.62%。提出抗诉4件,同比上升300.00%;法院同期审结10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共10件,占审结数的100.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去年同期为0),法院同期裁定再审8件,占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的42.11%;法院同期改判10件 (去年同期为0),占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的52.63%。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07件,同比上升331.25%。同期审结298件,提出检察建议180件,同比上升445.45%,占审结数的60.40%;法院同期采纳81件,占提出建议数的45.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6件,同比下降11.11%。同期审结31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同比下降56.25%,占审结数的22.58%;法院同期采纳5件,占提出建议数的71.43%。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22件(去年同期为0);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2件(去年同期为0)。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25件,同比上升19.0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去年同期为0),法院同期裁定再审1件;公开听证1件;针对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内容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数137件(去年同期为0);息诉、化解行政争议6件,同比上升100.00%。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04件,同比上升477.78%。同期审结110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92件,同比上升411.11%,占审结数的83.64%;法院同期采纳65件,占提出建议数的70.65%;息诉、化解行政争议10件(去年同期为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84件,同比上升441.18%。同期审结164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41件,同比上升540.91%,占审结数的85.98%;法院同期采纳100件,占提出建议数的70.92%;公开听证11件(去年同期为0);息诉、化解行政争议28件(去年同期为0)。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520件,同比上升796.55%。立案385件,同比上升305.26%,占受理总数的2342.54%,其中民事类立案21件,同比下降16.00%,行政类立案364件,同比上升420.00%。

  (二)诉前程序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74件,同比上升325.00%,占立案数的97.14%。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17件,同比下降29.17%,占4.55%;行政公益诉前程序357件,同比上升457.81%,占95.45%。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65件,占44.12%;食品药品安全领域87件,占23.26%;国有财产保护领域34件,占9.0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0件,占2.67%;其他领域75件,占20.05%。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0件,占立案数的2.60%。其中,民事公益诉讼8件,同比上升166.67%,占提起数的80.00%;行政公益诉讼2件,同比下降71.43%,占提起数的20.00%。法院作出一审裁判3件(均为民事公益诉讼),判决支持3件,占裁判案件的100.00%。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5人,不捕32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9人,不捕12人,不捕率57.14%,高于与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8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2人,不起诉14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3人,不起诉12人(其中相对不起诉10人,占不起诉总数的83.33%),不起诉率为48.00%,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为17.44%。与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相比高31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6人,同比上升20.00%。同期,青岛市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3件,同比上升18.18%。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86次,同比上升405.88%;犯罪记录封存14人,同比上升16.67%;开展亲情会见17次,同比上升13.33%;开展一般预防30次,同比上升172.73%。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00件,同比上升290.62%;受理国家赔偿类案件4件,同比下降42.86%;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7件(去年同期7件);提起救助146件(去年同期7件);发放救助金127.14万元;对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亲属、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其他当事人,开展救助40人(去年同期4人)。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1件次;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6人,对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5人,占受理人数的83.33%,同期总体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为17.35%。其中,决定起诉5人,占审结数的100.00%。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8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人,改变侦查机关定性5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7人,决定起诉4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起诉3人。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71人,起诉78人;对5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22万元;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起诉28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4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

  (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7人,起诉9人;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41件。

  (五)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800件,检察长办理的占3.25%;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96.75%。其中,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580件,占72.50%;民事、行政检察类135件,占16.88%;公益诉讼检察类80件,占10.00%。

  (六)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第一季度,青岛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8人次。其中,市院4人次,区(市)院24人次。检察长列席10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18.52%;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8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3.33%。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27件,采纳率为9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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