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青岛这9处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整改完毕 涉及抚顺路、书院路、环湾路...

2019-02-21 16:46:00 来源: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 作者: 毛道光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2月19日讯记者 毛道光 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2月19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保障岛城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交警公布了近期9处整改完毕的交通安全隐患点段。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冬季冰冻、雪、雾等恶劣天气多发,应及时关注天气变化,遇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风险较大时,要绷紧安全弦,谨慎行驶,提前选择出行路线,要正确使用灯光,降低车速,保持车距,确保行驶安全。
  9处交通安全隐患点段:
  市北区
  抚顺路:抚顺路辽阳西路路口北侧,该路口人行横道线正对人行道护栏,导致行人无法通行,存在安全隐患。整改后重新规划护栏摆放,确保行人通行。
  哈尔滨路:哈尔滨路伊春路北侧,该路口缺失人行横道线,存在安全隐患。设置人行横道标线,保证行人安全。
  铁山路:青城路铁山路路口,南北双向设有左转、右转提示标志,与地上标线不符,容易误导驾驶员,存在安全隐患。整改后统一标志标线,消除安全隐患。
  李沧区
  书院路:重庆中路与书院路路口,该路口南向北直行右转车道行驶车辆与辅道直行车道易发生冲突。整改后对此路口循环优化,将此路口右转车道改为直行车道,并在车道上方增设禁止右转标志
  崂山区
  沙子口街道崂山路:商业街入口与崂山路交叉口无斑马线,有让行标志,无减速让行标线。整改后增设斑马线和停车让行标线,方便该区域车辆通行。
  西海岸新区
  215省道87公里+960米处:村庄道路与省道相交,车速较快,警示设施缺失。整改措施:安装完善警示标志,设置减速带。
  342国道3公里+580米处:十字路口,车流量较大,车速较快,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安装警示标志,设置减速带。
  沈海高速
  504KM-539KM此处路段属于桥梁处,在秋冬季节气温较低,路面易形成霜或者冰,路面摩擦力减小;秋冬季节易因团雾导致视线模糊,加上行驶速度过快,从而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整改措施:1、设置可渐变式爆闪提示标志,当有恶劣天气情况发生时以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2、在此处路段设置雾区防撞系统,加装爆闪灯;3、沈海高速公路最高行驶速度降至100KM/H,增加电子可变式限速显示屏,增加龙门架超速抓拍系统和区间测速监控设备,设置诱导屏,滚动播放提示信息,以降低过往车辆的行驶速度。
  环湾路
  环湾路火车北站路口,随着太原路立交桥投入使用,环湾路火车北站原红绿灯已取消,路口已封闭,但仍存在行人横穿马路进入火车北站的现象,对车辆通行及行人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整改措施:1、在火车北站路口设岗,及时制止行人横穿马路,同时严厉查纠违法停车行为;2、在环湾路瑞昌路桥北侧加装双向龙门架,并安装测速及其他违法行为取证设备,与K10龙门架测速设备共同实现区间测速,实现有效控制车速、避免交通事故,同时减轻对环湾路沿线瑞海景苑、保利香槟国际、绿地、越秀等所有居民小区的噪音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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