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只因人群中多看了她一眼 被误当女孩男友遭当街追砍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徐小勇   2015-06-18 15:52:00

关键词: 犯罪嫌疑人 李强华 被害人 男友 女孩

  两名顾客在KTV消费完毕,邀请两名陪酒少女一起去吃宵夜。其中一名陪酒少女陈玲玲为此爽约,没去赴另一边在网吧的约会,致使其男性朋友李强华认为其在撒谎,带着几人一起过来看看究竟。

  一到现场,李强华怀疑坐在陈玲玲身边的就是其男朋友,顿时心生醋意,在不认识对方,与对方无任何纠纷的前提下,伙同他人持刀将对方砍伤。其实,被害人和陪酒少女也不相识,“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就被人砍伤。只是因为妒火,两个毫不相识无任何恩怨的人上演了一场“午夜惊魂”。

  陪酒少女受邀吃宵夜

  15岁的女孩陈玲玲还未成年,就在新余市某公馆做起了陪酒女郎的工作,工作内容就是陪客人喝酒唱歌。4月29日晚,她和一个名叫“豆豆”的女孩一起上班。到次日凌晨1点钟时,她已喝了好多酒,处于半醉的状态。上完这个班后,她和“豆豆”没什么事做,就打电话问男性朋友李强华在哪,李强华说在火车站的宇宙网吧,然后她就跟“豆豆”买了点吃的去了宇宙网吧,边吃东西边看他们上网。

  在网吧坐了十几分钟后,她接到“文文”的电话说要她去某KTV陪两名男子唱歌,然后她就跟李强华说了下,随后和“文文”到九度空间去陪两名客人唱歌。唱歌的时候,陈玲玲喝了5瓶啤酒,唱完歌后她们和这两名客人到对面的一个烧烤店去吃烧烤,在吃烧烤的时候两名男性客人又让她喝了几瓶啤酒。事后,据“豆豆”回忆,那一晚,陈玲玲喝了20余瓶啤酒。

  心生醋意招致飞来横祸

  吃到一半的时候,陈玲玲发现手机里有李强华打过来的几个未接电话,然后她就回电话过去。已经处于醉酒状态的陈玲玲告诉李强华自己在吃烧烤,还要20多分钟才能去他那。

  20多分钟后,李强华又打电话过来问怎么还不过来,陈玲玲说还在吃烧烤,还说对方让她们喝了好多酒。这时,李强华就觉得陈玲玲在骗他,十分气愤,以为陈玲玲是和其男朋友在一起,便想教训陈玲玲的男朋友。

  在问清了吃烧烤地点后,当天凌晨3时40分许,李强华纠集何凌某、黄艳某、付艺某、张勇某(在逃)、简细某(在逃)携带刀具一起坐出租车来到新余市站前西路现代城小区门口旁的烧烤店,在看到陈玲玲和其他两男一女在一起吃宵夜时,由于其中一名男子张美华多看了陈玲玲一眼,李强华认为坐在陈玲玲旁的张美华就是其男朋友,便指挥付艺某负责坐在出租车上押车(防止出租车开走),李强华和剩下4人下车,持刀追砍坐在陈玲玲旁边的受害人张美华。

  张美华见对方气势汹汹,便往马路对面跑,跑了十几米就摔了一跤,然后被他们5人追上,他们用刀砍伤张美华后,就坐着由付艺某负责看守的出租车一起逃离现场。经新余市渝水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受害人张美华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受害方请求严惩嫌疑人

  李强华为发泄情绪,无事生非,在不认识被害人,与被害人张美华无任何纠纷的前提下,伙同他人持刀将被害人砍伤,其行为符合《刑法》第293条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

  5月22日,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向渝水区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强华、何凌某、黄艳某、付艺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渝水区检察院经审查,于5月28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强华、黄艳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但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何凌某、付艺某。

  对于这场飞来的横祸,受害人张美华请求司法机关严惩犯罪嫌疑人。然而,当得知检察机关作出这个决定时,张美华表示十分不理解。5月28日,张美华得知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经渝水区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而被取保候审,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主动上门道歉,已得到其本人谅解,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则没有得到谅解。张美华对没有得到谅解的这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表示不服。

  检方释理说法化干戈为玉帛

  “犯罪嫌疑人李强华是本案的纠集者、指挥者,犯罪情节恶劣,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犯罪嫌疑人黄艳某积极参与持刀砍伤被害人,作用较大,曾因违法行为多次受过行政处罚。我院认为,虽然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属未成年人犯罪,但综合考量其平时的表现及在案中的作用,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大,且没有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我院依据《刑诉法》之规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强华、黄艳某。”今年6月初,在渝水区检察院办公室,办案检察官向张美华对不捕做出了释法说理工作。

  办案检察官介绍,这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付艺某在作案过程中一直在的士上没有下车,没有参与持刀追砍被害人,在整个作案过程中作用相对较小。犯罪嫌疑人何凌某虽参与持刀追砍被害人,但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而犯罪嫌疑人付艺某、何凌某属未成年人犯罪,是初次犯罪,认罪态度较好,没有前科劣迹,社会危险性较小。犯罪嫌疑人付艺某虽然没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但其本人和家属表示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只是赔偿金额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严格限制适用逮捕等强制措施的规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但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付艺某、何凌某。

  渝水区检察院在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办案检察官与犯罪嫌疑人付艺某家属进行了沟通,督促其做好对被害人的赔偿工作,目前,双方的调解赔偿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文/黄璜 章进 记者徐小勇)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