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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新婚夜酒驾电动车载表弟去大学认门 车祸双亡

来源:荆楚网   作者:   2014-01-15 10:37:00

关键词: 新婚;酒驾;电动车;车祸

  表哥新婚夜酒驾电动车,载刚刚金榜题名的表弟去看看大学校园,半路上,两人与大货车发生碰撞,双双身亡。事发后,交警划定事故责任,法院判决表哥应赔偿表弟12万元。表哥新婚妻子与老父不能接受,至今法院判决未能执行。近日,表弟母亲再次找到律师,让其帮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1年9月23日,刚刚金榜题名的表弟王明(化名)来汉参加表哥王光(化名)的婚礼。表弟是农村人,来武汉后,处处觉得新鲜,外加考上大学后,对大学生活很神往。当晚表哥一时兴起多喝了几杯,表弟酒后也兴奋不已,希望表哥能带着他到刚刚被录取的大学认认门。

  当晚11时许,表哥撇下新婚妻子,骑电动车载着表弟去大学认门。不料在南湖大道湖北省农业科学院门前,电动车右侧与刘强(化名)驾驶的货车相撞,表兄弟俩均死亡。

  事故发生后,洪山区交通大队认定表弟王明无责,表哥王光与大货车司机分别承担事故40%、60%的责任。

  随后,表弟王明的母亲李女士(化名)将王光的老父和新婚妻子,以及大货车司机及其挂靠的运输公司、保险公司告上法院。2012年初,洪山区法院依法判决,表哥王光的老父和新婚妻子与大货车司机及其挂靠的运输公司、保险公司连带赔偿其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2万元。表哥的父亲和新婚妻子要赔偿表弟的母亲12万元。之后,大货车挂靠的运输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5月,中院维持原判。

  新婚丧夫,白发人送黑发人已是悲痛欲绝,还要再赔钱,这让表哥的父亲和新婚妻子万万不能接受,对法院判决一直未执行。近日,表弟的母亲再次找到律师,让其帮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湖北旗开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志权解释,表哥虽亦不幸身亡,但其家属在可继承的遗产范围内仍应对表弟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年末是交通事故高发期,在此提醒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载、超速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武汉晨报(见习记者贾雪梅)

  原标题:表哥新婚夜酒驾电动车载表弟去大学认门 车祸双亡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孙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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