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细化120条具体标准 深化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建设

2019-04-21 15:24:00 来源: 青岛日报 作者: 刘萍

  青岛细化120条具体标准 深化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建设

  青岛市是中央组织部确定的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青岛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标准(试行)》,围绕组织领导、组织体系、队伍建设、区域党建、引领治理、基础保障6方面重点工作,细化120条具体标准,全面构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标准体系,深化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建设。

  《指导标准》指出,要树立责任导向,深化四级联动。旗帜鲜明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以责任落实为抓手,确定市委9项、区市党委12项、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委各10项职责任务,强化市、区市党委的领导力、牵引力,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核心作用。创新提出各级党建联席会议分别吸纳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明确对下级联席会议的指导责任,促进上下联动、条块协同。明确将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巡察范围,从严落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

  《指导标准》要求,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提升,要严密组织体系,夯实组织基础。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明确健全“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为主体的基层党组织架构,在街道统一设立两新组织综合党委和党建工作办公室,明确专职工作力量配备数量要求。创新加强网格党建,对网格党组织的设立、职责、阵地建设、资源配置等进行全面规范,标准化设置楼院党小组和党员中心户,推进组织链条延伸,确保党的工作全面进楼入户。

  《指导标准》规定,要坚持区域统筹,增强整体效应。提出推动街道社区赋权减负增能的15条具体指导标准,明确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强化区域“龙头”带动作用的具体要求,对兼职委员产生范围、选任程序等进行全面规范。坚持上下结对共建、区域联建共建,将契约化共建、党建项目化管理、选派社区党建联络员等实践经验固化下来。

  《指导标准》强调,要强化机制保障,提升引领治理能力。明确在街道打造基层党建、便民服务、综合执法、综合治理四大平台。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群团参与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围绕建强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党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三支队伍,完善城市基层党建经费保障、阵地建设、信息化支撑等提出了可量化可执行的标准。坚持“典型引路稳阵地”,实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引领工程,每两年评选命名一批市级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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